首都機場書店搶劫 男子獲刑一年
21歲的賴某在首都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一層的書店內翻動收銀臺欲劫取錢財,遭書店女員工制止后,與其揪扯在一起。對方報警后,賴某被抓獲。記者昨天獲悉,鑒于賴某實施違法行為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且犯罪未遂,朝陽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賴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經審理查明,去年8月10日16時40分許,賴某在首都國際機場一號航站樓一層103號北京空港逸臣圖書有限公司的店內,翻動收銀臺欲劫取錢財,遭到22歲的女員工任某的制止。后賴某聲稱搶劫并拿起收銀臺上的筆欲戳任某的脖子,二人揪扯到店外。任某看見民警后呼救,賴某隨即逃跑。后民警追上賴某,將其抓獲歸案。經市公安局強制醫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賴某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精神疾病影響,辨認及控制能力受損,評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庭審中,賴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內容不持異議。其指定辯護人指出,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態度好,系犯罪未遂,實施違法行為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建議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賴某以暴力方法搶劫公司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賴某自愿認罪,實施犯罪行為時處于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狀態,此次犯罪系未遂,依法對其減輕處罰。經查,被告人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最終,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賴某有期徒刑一年,罰金2000元。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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