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男子在香港機場謊稱友人攜帶炸彈 被判囚4周
男子在香港機場謊稱友人行李內有炸彈,10日于荃灣裁判法院認罪。(圖:香港《星島日報》網站)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臺籍行銷總監汪某(38歲)于3月17日在香港機場謊稱友人行李內有炸彈,遭警方拘捕,今(10)日于荃灣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即時監禁4周。
汪某于3月17日搭乘由臺灣經香港飛往曼谷的航機時,因來港航班延誤,未能成功轉機,于是與同行友人到國泰航空貴賓候機室等候,期間疑與友人發生爭執,汪臨上機前向地勤職員訛稱友人行李內有炸彈。
警方證實為虛報后,將汪某拘捕,汪某被控一項向他人傳遞有炸彈的虛假訊息罪。汪某10日于荃灣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即時監禁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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