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兩月近10人因“空鬧”被依法拘留
進入5月份以來,廣東進入雷暴等強對流天氣多發期,廣深等機場航班正常運行也受到較大影響。面對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大部分旅客都能理性對待,但仍有個別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誤時未能很好地克制焦躁情緒,一時沖動做出不理智的行為,觸犯法律底線,并因此受到了公安機關嚴厲處罰。
據深圳機場警方介紹,在今年5月初的某次大面積航延時,旅客陳某當晚因所乘航班延誤,在53號登機口區域向現場工作人員討要說法,期間情緒激動,將服務柜臺上的飯盒拍翻,擾亂了現場秩序。現場執勤民警果斷處置,將陳某帶離現場。在公安現場執法過程中,另一名鞠姓旅客將手中礦泉水潑向民警,試圖阻礙公務執行,鞠某也被公安民警一并帶走處理。
在近期機場公安處置的另一起“空鬧”案件中,旅客王某因情緒激動大聲吵鬧,并在登機口辱罵工作人員,故意蹬踹登機口服務柜臺,期間還將供旅客飲用的一袋礦泉水用力砸向地面,隨后被警方帶走調查。在民警將王某帶離現場時,另一名男性旅客艾某在民警背后拉扯民警肩膀,試圖阻止民警將王某帶離,艾某的行為已構成阻礙執行職務。
經公安機關認定,在上述兩起“空鬧”案件中,旅客陳某與王某的沖動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陳某與王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和行政拘留七日之處罰。旅客鞠某和旅客艾某雖未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違法行為,但兩人均有試圖干擾公安現場正常執法的舉動,構成了阻礙執行職務,兩人均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之處罰。以上四人都為自己一時的不理智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據了解,今年深圳機場公安對于各類“空鬧”行為加大了打擊力度。三月份以來,已先后有8人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等違法行為,被機場公安機關處以3-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處罰,另有1名旅客被刑事拘留。
機場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深圳已進入“龍舟水”多發期,航班不正常情況將隨之增多。為有力維護機場正常運行秩序和治安秩序,公安機關對于“空鬧”等涉嫌違法行為,將采取從嚴處罰措施。如上述違法行為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后果,構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機場公安特別提醒廣大旅客要增強法律意識,在遇到天氣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時,要克制焦躁情緒和自身言行,理性維權,不可因一時沖動實施損害機場設施,辱罵、毆打他人,煽動他人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并因此給自己留下無法磨滅的違法污點。
機場和航空公司也呼吁旅客正確對待天氣原因導致的航班延誤,理性維權,共同維護良好的乘機秩序,莫因一時沖動而觸犯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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