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貴賓室安檢查獲防身“手電筒”

2016年9月17日9時50分,廈門機場T4貴賓室的安檢檢查現場和往常一樣進行著有序的檢查。開機員小宋在檢查到一位男性旅客的隨身行李小包進行X光機判圖時發現一個外形類似手電筒的物品,但與普通手電筒不同的是:在圖像上其內部含有升壓裝置、電池和觸點,這引起了小宋的警覺,懷疑該物品是警用警械中的電擊器!在征得旅客同意后對其包包進行了檢查,并將其物品取出,控制在自己手上,立即打電話通知現場值班領導,對其人身及物品進行了重點檢查,經詢問了解李先生聲稱自己攜帶的是“手電筒”,只是帶有一點的防身功效,自己不知道不能攜帶,只是拿來自我保護用的。見此狀,開機員向其詳細解釋了此物品是違禁品,按規定是要移交公安處理的。
此違禁物品在貴賓室安檢中較少查獲,尤其是男性旅客攜帶更少。廈門機場貴賓室安檢提醒廣大旅客: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槍支、軍用或警用器械類是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的。此類自我保護用的電擊器是帶有一定的攻擊性,屬于警用警械,因此廣大旅客在出行前要檢查好自身攜帶的行李中有無違禁品,以免給自身出行帶來不便。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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