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超級皇家大禮炮” 太超級所以難登機
10月8日,在廈門國際機場T3航站樓安全檢查旅檢現場,旅客楊先生過檢時并不是特別順利。在楊先生進入檢查通道時安檢員就注意到了楊先生手中提著的“巨型”疑似酒類物品,安檢員小袁在前安全門崗位詢問楊先生是否有攜帶酒類物品,并且告知楊先生酒類物品需要托運,不能隨身攜帶。楊先生解釋說,因為酒比較珍貴怕托運之后不放心。隨后楊先生在檢查員的耐心解釋民航局規定之后去值機柜臺辦理了托運手續,順利乘機。在夜場橫行的“皇家大禮炮”在機場就要遵守安全法規。
廈門安檢提醒廣大乘機旅客根據民航局《關于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中有關規定,乘坐飛機不得隨身攜帶液體,必須辦理托運。酒作為液態物品如何辦理托運手續?酒類做托運行李,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數量不受限制;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在24%-70%(含70%)之間的,每人交運凈數量不超過5升;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于70%的,不能作為行李交運。因為酒屬于易碎的物品,為防止酒類滲漏,作為托運行李交運,其包裝應符合民航局的有關規定。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托運時請告之工作人員貼上易碎小心輕放的標志,便于工作人員在裝卸時輕拿輕放,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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