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違禁品 打掉“保護”傘
雨傘是人們在雨天出行的保護傘,但在安檢現場有些旅客卻利用雨傘的特殊性,將其作為了違禁品的“保護”傘。
2016年9月25日,64歲的林大爺乘坐CA4124航班前往重慶,在經過安全檢查時,前傳安檢員詢問其是否有帶雨傘,請其從包中取出,林大爺動作緩慢,似乎有不愛拿出之意,后經過X光機檢查后,由于雨傘金屬較多,開機員要求進行開傘檢查,誰料想,傘剛撐開,便有一盒火柴夾在其中,后經詢問得知:林大爺比較愛抽煙,想帶火柴在等候登機的時候吸煙使用,檢查員告知林大爺候機樓內有吸煙室,有固定的點煙裝置,他的這種行為是要移交公安處理的。
2016年7月5日,李小姐由于非常喜愛廈門的陶瓷刀,于是將其藏匿在雨傘中,開機員小付覺察圖像異常,開傘檢查后查獲;
2016年10月12日,陳先生將其打火機藏匿在雨傘當中,由于圖像較明顯,開機員直接確定從傘中查獲;
……
由于雨傘金屬較多,結構圖像相對不明顯,因此安檢現場經常要求旅客將雨傘取出打開檢查,為確保安全不放過任何一點遺漏。
廈門機場提醒廣大旅客:打火機,火柴等違禁物品本身就禁止隨身攜帶,若隱匿攜帶更會造成您不必要的麻煩,甚至導致罰款,因此,出行前要認真檢查箱包內是否有違禁物品,更不能為其打起“保護”傘。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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