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查處最牛交通違法 醉駕無證造假肇事全齊
近日,交通支隊民警在交通事故處置中查獲一名實施多項嚴重違法行為的駕駛人,目前該人已送拘。
2016年11月11日22時50分,支隊接報:在首都機場藍海苑小區西門外道路,一輛懸掛車牌號為京BBD012的普通摩托車在由北向南行駛時與兩名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三人均有不同程度受傷。事故民警接到布警后,迅速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肇事司機李某,男,民警在對其展開詢問時,發現其神情恍惚、精神萎靡不振,說話時狀態迷離,對于執勤民警的詢問閃爍其詞。民警當即提高警覺,在控制和穩定李某后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5mg/100ml。后經血液酒精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8.6mg/100ml,李某的行為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隨即將李某帶回支隊進一步調查,經事故組民警連夜詳細核查后發現,駕駛人李某并未取得駕駛機動車資格,其出示的行駛證、駕駛證以及其駕駛的兩輪摩托車號牌均為偽造,而且并沒有保險也未年檢。
李某存在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多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之規定,李某將面臨合并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罰款共計18800元的處罰。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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