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闖登機口旅客 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7月27日下午,一名男性旅客在北京首都機場2號航站樓因誤機欲沖闖登機口,并揚言飛機上有炸彈,嚴重擾亂了機場正常運行秩序。針對該行為,機場公安分局目前已按照相關規定,對該旅客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當日,該旅客欲乘坐CZ6159航班從北京前往昆明。航班于15時54分關閉艙門,該旅客于16時19分到達登機口,發現登機口關閉后沖闖登機口未果,遂對登機口的工作人員稱:“你們要是不讓我上飛機,我就說飛機上有炸彈。”該旅客的言行致使已推出機位的航班滑回并重新進行了安全檢查,最終造成航班人為延誤約3個小時。
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指揮中心在接到報警后,立即調派民警趕往現場調查了解情況,并將該旅客依法口頭傳喚至派出所。經詢問,該旅客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因該旅客揚言實施爆炸的行為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以及民航局公安局“六嚴”工作要求,首都機場公安分局決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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