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撤銷申通快遞申通STO著名商標稱號
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站消息,日前上海工商下發公告,決定撤銷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標稱號。
公告介紹,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的“申通STO”注冊商標在2012年12月8日第17次上海市著名商標評審會議上被認定為上海市著名商標,有效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認定服務內容為“包裹投遞;郵購貨物的遞送”。
上海工商公告稱,2014年3月10日,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所屬加盟企業違規承攬危險品快遞業務,導致吉祥航空飛機臨時迫降,危及民航安全,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根據《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為維護上海市著名商標的良好聲譽,經上海市著名商標評審委員會審定,現決定對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標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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