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著名商標被撤背后:航空快件的安全監管漏洞
雖然著名商標稱號被撤理由中的“臨時迫降”一詞有些言過其實,但背后也再次揭開了快遞和貨代行業爆發式增長下的粗放管理亂象。
一則“申通STO”上海市著名商標稱號被撤銷的公告,昨天出現在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站上,撤銷的原因,主要是2014年3月10日,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所屬加盟企業違規承攬危險品快遞業務,導致吉祥航空飛機“臨時迫降”,危及民航安全,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雖然著名商標稱號被撤理由中的“臨時迫降”一詞有些言過其實,但背后也再次揭開了快遞和貨代行業爆發式增長下的粗放管理亂象,其實,由于快遞公司和航空貨運代理的違規貨物導致的危及航空安全的事件,已經不止發生一次。
據記者了解,這次事件發生在上個月的一天晚上,當時,吉祥航空編號HO1253的客機從上海虹橋機場起飛,飛行約一小時后,飛機的前貨艙煙霧警告系統報警。隨即,機組按照操作手冊要求實施貨艙滅火程序。之后,煙霧警告消失。不過,機長為確保絕對安全,決定申請就近在濟南機場備降(請注意是飛行員有準備的臨時更改目的地的“備降”,還沒有到情節嚴重到緊急“迫降”程度)。
之后通過調查發現,導致飛機煙霧報警的,是歸屬申通快遞所有的一票快件,該貨運單上填寫的貨物品為“標書、鞋子、連接線和軸承”,但在檢查中發現,這票貨物實際上含有危險品“二乙胺基三氟化硫”,相當于將危險品謊報為普通貨物運輸。
而在隨后對托運人的調查中又發現,申通快遞為攬貨方,但其與吉祥航空無銷售代理協議,交由上海秉信物流有限公司運送;而上海秉信也未與吉祥航空簽訂銷售代理協議,將貨物轉交持有航空貨運單的上海申海杰國際物流有限公司進行托運,而托運人在向吉祥航空托運此票貨物前,也沒有對貨物逐一進行核實。
一家民營快遞公司的管理層告訴告訴記者,按照郵政局的規定,快遞員在接收快件時,必須進行開箱驗視,不確定是什么物品的應該退回,但實際情況很多往往是盲目相信老客戶的描述,或者憑肉眼無法辨別快件是否安全的情況下,仍然攬下貨物。而這樣的貨物如果走空運,理論上應該可以被機場安檢嚴格檢查,但這次顯然機場安檢也沒有嚴格執行檢查義務,在攬收、兩次轉交和機場安檢幾個環節中,危險品都沒有被查出。
事實上,在航空快件中夾帶危險品而造成隱患甚至事故的情況,并非個案。2012年,南航一架航班在降落后,貨物就發生了燃燒,事后查證發現該航班的運輸貨物中夾帶的耐風火柴發生了自燃,而運送這批貨物的韻達快遞,以及匯行、啟昊2家公司,相互轉手,均未嚴格按規定對包裹進行安全檢查,中航協隨后也對3家公司做出了注銷航空銷售代理人資格認可證書的處罰。
對此,上述快遞企業管理層對記者坦陳,在目前的快遞和貨代高速增長而又競爭激烈的形勢下,很多企業在人員培訓和風險管理方面做得遠遠不夠,嘗嘗懷著僥幸心理進行冒險。此外,對以“四通一達”為首的快遞企業來說,每天有過百萬票的業務量,年營業額達數十億,但很多快遞企業根本沒有自己的安檢設備,而以加盟制為主的快遞企業,對區域內加盟商的管理也幾乎是放任狀態。
而對于寄送危險品的貨主來說,由于危險品的運費是鋪貨的數倍甚至十數倍,托運人及個別快遞企業也常常會為了減少支付航空運費而謊報瞞報危險品,一旦被發現,受到的處罰也僅僅是取消航空貨代資格,企業依然可以委托有航空貨代資質的公司進行運輸,或者注冊新的公司重新申請資質。
因此,如果不加大對發件人的處罰力度,大家以后要選擇坐早班或者晚班的飛機,可是要更多掂量掂量了,因為快遞公司托運的航空貨物,一般會更多出現在早班或者晚班飛機的腹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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