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春節七天查獲危違限制品等四千余起
春節期間,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安檢加強安全檢查力度,嚴格把控安全大關,2月6日至13日春節7天期間,共檢查旅客近11萬人,檢查行李2.89萬件,共計查出冒名頂替2起,異常行為7起,危、違、限制品等四千余起。其中腳部、腰部藏匿火種6起,鞋底藏匿吸毒工具1起;行李、人身等位置鞭炮、煙花、摔炮等10余起,共六百多枚;電擊器2起;催淚瓦斯1起;氧氣罐1起;打火機油1起;以及打火機三千多起、刀具近300起、托運行李鋰電池1000多起。
機場安檢首次查獲行李箱體上的充電寶
2月3日6點多,福州機場行李檢查員小陳按規范進行托運行李檢查時,發現該拉桿箱內顯示充電寶特征的可疑物,立即示意開箱員進一步實施開箱檢查。但行李箱內并未發現可疑物,經過一番查找,小陳發現在箱子拉桿的下方有一個放置充電寶的孔洞,尋覓的可疑物即充電寶赫然在其中。在排除無其它異常后,小陳讓旅客取出充電寶并將其隨身攜帶,最后對該旅客予以放行處理。
根據民航局有關規定:充電寶不可托運,但可隨身攜帶。充電寶屬于備用鋰電池,在高空環境下遇熱后容易引發自燃。若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箱中托運,行李箱在狹小的貨艙空間擠壓碰撞極易著火爆炸,而貨艙的火情又難以發現和控制,因此鋰電池(包括充電寶)托運十分危險。此外,并不是所有的充電寶都可以帶上飛機的。只有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才合乎規定;額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等于160Wh的,需提前到值機柜臺申請批準,在開具批準放行單之后每人最多可隨身攜帶兩塊;額定能量超過160Wh不能通過安檢。福州機場提醒廣大旅客,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民航局的相關規定,出行前請計算好自己所攜帶的充電寶或鋰電池的額定能量,避免過檢受阻耽誤行程。
2月12日早上,國內7號通道驗證員小朱按規范對旅客實施身份證件檢查時,發現福州飛往哈爾濱的一位男性旅客,其面部特征與身份證顯示照片不一致,便詢問該名旅客的個人相關信息。小朱發現其神情緊張、眼睛飄忽不定,并伴隨打哈欠,對驗證員的詢問答非所問。
小朱判斷其可能冒用他人證件乘機,便立即暗語報告現場值班員,現場值班員立即進一步核查該名旅客的身份證件。該名旅客突然將隨身手提包夾在腋下,轉身跑向高架橋。見此情景,現場值班員與正在待檢區維持秩序的班長緊追而上,該旅客一路狂奔,并舍棄行李為求脫離,值班員仍緊追不舍,同時呼喚候機樓執勤的武警和公安人員增援。在多方圍追堵截的情況下,該名旅客最終被控制在1號門外高架橋處。
經公安初步調查,該名旅客為販毒和吸毒嫌疑人。
根據民航局相關規定:禁止旅客使用變造、偽造或冒用他人證件乘機,一經發現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在此,福州機場提醒廣大旅客:外出乘機旅行或出差時,請帶齊本人的證件并核實好證件的有效期。如果證件忘帶或證件過期,在福州機場出發的旅客可到機場公安局開具臨時身份證。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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