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托運行李丟價值58萬名表 起訴航空公司索賠
楊先生乘坐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回國后發現旅行箱內兩塊名表丟失,為此起訴到法院,索賠購表款71700歐元,折合人民幣58萬余元。近日,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楊先生訴稱,今年1月14日,他乘坐德國漢莎航空公司航班從德國法蘭克福機場返回北京,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提取行李時發現少了一件行李。1月16日行李查詢部門的工作人員稱,行李已經找到并核對行李內的物品,楊先生告知了行李內的物品,其中包括丟失的兩塊手表。次日,漢莎航空派工作人員將丟失的行李送到楊先生處,雙方當場進行了查驗,查驗結果為:行李從外觀看,行李箱鎖扣有被撬的痕跡,行李鎖不見了,行李扣是用兩根塑料繩拴住。打開行李后發現丟失兩塊手表:一塊是百達翡麗品牌女表(價值24700歐元),一塊是寶璣品牌女表(價值47000歐元),雙方對于上述查驗結果作了書面簽字確認。后楊先生書面致函漢莎航空要求予以賠償,但對方卻以無法確認該行李箱中確實存在所稱遺失手表為由拒絕賠償。
楊先生表示,在德國法蘭克福機場辦理行李托運和退稅時,行李上貼有法蘭克福機場在行李上所貼的標簽,手表的退稅單上有海關的蓋章,手表退稅已經到賬。所有證據可以證明行李里存放了丟失的手表,而行李沒有按時到達,找回來之后行李鎖具丟失,雙方當場查驗記錄上注明沒有手表。因多次與漢莎航空協商未果,故訴至法院,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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