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電腦托運中受損航空公司只賠500元
市民曹先生反映,他在香港購買了一臺蘋果電腦,前晚搭乘飛機從深圳回漢時,將其放在行李箱內托運。可到天河機場后,卻發現屏幕上有塊明顯的撞擊裂紋。
曹先生介紹,前晚8時40分在天河機場落地后,他發現行李箱表面有凸起。打開后發現,此前用羊絨衫包裹好的電腦屏幕出現破裂,看上去疑似遭遇撞擊。
昨日凌晨0點,楚天都市報記者趕到天河機場時,曹先生仍在與航空公司交涉。記者看到,電腦左上方有一塊裂紋,羊絨衫及行李箱拉鏈中縫均出現一個小窟窿。“這是我在香港花8000港幣買的,準備作為禮物送給女兒。”曹先生顯得很無奈。
該航空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根據民航規定,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中夾帶貴重物品、商業文件、護照等。托運行李夾帶上述物品造成遺失或損壞,承運人按一般行李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是每公斤100元。曹先生電腦稱重為5.25公斤,僅能賠償500元。目前,雙方將進一步協商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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