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取消廢票 進一步規范機票代理
2日驚聞國航通知,“為加強分銷渠道的管理,規范代理人客票銷售行為,國航決定,自2015年3月1日(銷售日期)起,境內代理人銷售的BSP/B2B國際、國內客票不允許作廢票,客票的改期、升艙、退票按照客票使用條件辦理”。這絕對是個刺激的新規,機票代理人操作了多年的“當日作廢”就這么沒了,無論從操作習慣、風險規避需求上,代理人、甚至旅客恐怕都要有一個痛苦的適應過程。
那么,什么是當日作廢?關注這個規定的航空公司官方定義,筆者未能找到,以筆者了解來說,就是當日銷售的機票,在銷售當天,機票代理人可以將此機票作廢掉,或者理解為當日免費退票,但是,對于春運、黃金周,或者個別特殊運價客票,航空公司會另行規定,該類機票不可以當日作廢。即便如此,支持當日作廢的機票,應該可以占到總機票量的85%左右。
該規定由來已久,可以說是代理人日常密切最密切相關的一個規定之一,那么,“當日作廢”這個規定,為代理人帶來哪些便利或者好處呢?列舉如下:
一、規避員工錯誤操作風險。雖然機票已經實現了非常大程度的電子化、流程化,但是,很多操作還是需要人工完成的,比如輸入乘機日期、選擇乘機艙位、輸入旅客姓名、證件號等等,這些操作難免會出錯,當這些錯誤產生時,代理人工作人員可以選擇當日作廢,重新出票,不用支付退票費,或者改期費,避免自身以及旅客產生損失。
二、規避未收款風險。雖然現在支付方式已經非常發達與方便,但總有情況會是旅客無法馬上將票款給至代理人。如果代理人沒有電話支付等無磁無密收款方式,很多機票款是無法馬上收到的,而這時代理人可以先為旅客出票,然后只要在出票當天收到旅客票款即可,可以出票后再上門收款,或者讓旅客到代理人在機票的柜臺支付票款,總之,可以給旅客留出一天的支付時間,若旅客不能在當日支付,則在當天將該票當日作廢掉,這樣代理人和旅客都沒有損失。
三、為旅客保留優惠折扣座位。結合上面的第二個例子,如果馬上給旅客出票,也許當時的票價是6折,而一定要收到票款的時候再給旅客出票,也許票價已經漲到8折了,這時,代理人通常會為旅客先出6折票,然后,再去找旅客收款,若收不到,則選擇將旅客已出機票當日作廢,為旅客保留優惠折扣。該類情況,在國際機票上提現尤為重要。
四、減少旅客損失。一些機票的規則可能是不許改簽、退票,但是,這些機票通常都是可以當日作廢的,若旅客出票當日發現行程有變,或者有突然情況發生,而不能按時乘行,當日作廢則可以挽救旅客損失。
以上,為筆者初步想到的當日作廢帶來的便利之處。反之,現在這個規定取消了,則以上便利之處均沒有了。這是一個行業執行了多年的操作,全行業人按新規定執行起來,肯定需要一定時間,肯定會有從業者暫時未留意到這個規定,而導致損失。
另外,以后怕是沒人敢在未收到票款的情況下,再提前為旅客出票了,因為,再提前出票,如果收不到票款,代理人是要為旅客承擔退票費損失的。
當然,這個新規定,也有它的好處,如:
一、進一步規避代理人違規收取退票費。上面提到,在可以執行當日作廢的時候,航空公司對于此類退票,是不收取退票費的,但是,確實有個別代理人向旅客收取了該部分退票費,而這個新規定的施行,將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因為,確實收退票費了。
二、避免航空公司艙位浪費。新規定將避免代理人以及旅客為了留位,而提前出一些乘行幾率較小的機票,使航空公司的艙位銷售數據更加真實,便于航空公司運價、艙位管理。
一件事情總是利弊共存的,這個規定大家多久才能消化、適應,以及帶來的影響是利大還是弊大,讓我們拭目以待。
編者按:江云兄弟關于廢票和相關的評論所言極是,恰好特約評論員楊青錕也曾長期從事相關領域工作,補充一點材料如下:
1)對入境OTA出票業務沖擊極大。長期以來,入境支付主要依靠無卡無密碼信用卡支付(國際通用慣例),但是支付欺詐風險非常大,因為機票毛利低但金額不小,客人提交訂單后要么馬上自動出票規避No位風險,但一旦遇到比例國際4%左右的信用欺詐,在識別出來時需要將有問題的機票給取消,廢票規則正是這項業務的“緩沖器”和“避風港”,提供了最多24小時的“反悔期限”,如果這個政策取消,為了避免風險代理人可能在客人支付后不會馬上出票而進行風險審查,但帶來的問題就是可能No而成本價格隨時上漲,這樣代理人就會承擔相關損失(特別是旺季非常頻發),同時需要關注的是,航空公司在取消政策上也一直在加碼,比如東航全價票,1-2年前還可以免費取消,現在早已成了傳說。因此,攜程和藝龍的英文機票業務會受到影響;
2)減少了代理人的賺錢機會。就像所有人明白代理人可能依靠取消政策賺錢一樣,廢票政策其實就扮演了一個利潤空間最大的機會:客人一旦支付,就馬上受取消政策約束,而當天客人取消是需要全額支付取消費用的,代理人則可以利用廢票政策把自己的取消成本降為0,可以想象這相當于出多少張機票才能賺的錢(正常情況下3%左右的利潤),如果一些代理的模式建立在拆東墻補西墻基礎上的話,那就更難了;
3)航空公司制造不公平競爭優勢。由于這項政策的實施,代理人自然規避風險,可能嚴格支付渠道的控制,比如引于3D支付,如此一來,正常情況下無卡支付90%的通過率會跌到50%左右,而且客人購買體驗非常的糟糕,但是,航空公司自己的官主網站仍可以保留原來方便的便捷支付方式,此為優勢一;優勢二就是航空公司自己官網出的票不存在“廢票”的約束(那兒都沒有自己收自己費用的場景),想“廢票”就“廢票”,多少張都行,這一點代理人拿什么與之PK?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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