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旅游包機獎勵辦法正式出臺
近日,黃山市旅游發展指導委員會正式下發《黃山市旅游包機獎勵辦法》。
《辦法》對國內外旅游企業組織黃山機場進出港旅游包機的獎勵條件和標準做了詳細說明。其中,組織境內旅游者以包機(非定期航線航班)形式來黃山旅游,單程航距2小時(含)以內每班獎勵3萬元,2小時以上每班獎勵4萬元;對組織港澳臺地區和境外旅游包機來黃山旅游,單程航距3小時(含)之內每班獎勵5萬元,3小時以上至4小時(含)以內每班獎勵6萬元,4小時以上每班獎勵7萬元。所有獎勵航班必須每班進港人數達到100人(含)以上,在黃山市停留時間累計達到2晚3天(含)以上。
據黃山機場市場部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黃山市先后有多家旅游企業組織了黃山至香港、高雄、韓國清州、釜山、大邱等地區和境外包機航線,預計包機航班將突破100班。此次《辦法》的正式出臺,將會極大的刺激旅游企業組織包機的積極性。四季度,我市有關旅游企業還將陸續開通黃山至釜山、曼谷等境外包機航線。
另悉,黃山市包機獎勵資金來源擬從《黃山市促進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專項資金中安排,不再從全市旅游航空市場培育專項資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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