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為了加強民用運輸機場建設與管理,保障機場安全和有序運營,我省日前公布了《陜西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民用運輸機場(以下簡稱機場)的規劃、建設、使用、管理及其相關活動,將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機場管理應當遵循安全第一、規范運營、統一高效、優質服務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危害機場安全、妨礙機場保護的行為予以勸阻、舉報。
機場區域內禁止以下行為:攀(鉆)越、損毀防護圍欄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擅自飼養、丟棄動物,在機場控制區內狩獵、放牧、晾曬、教練駕駛車輛等;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強行登、占航空器,強占機場設施、設備或者飛行區,影響機場正常運營;散布謠言、謊報險情,制造混亂,攜帶危險品、違禁品進入航站樓;沖擊、堵塞機場值機、安檢、登機、應急、貨運等通道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移動、損毀機場設施設備、標識標牌;圍攻、毆打航空服務工作人員,機場管理機構對醉酒等可能影響機場秩序的乘客,可以勸阻或者拒絕其進入機場控制區。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airportsne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