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余家企業未按時交碳排報告
今年,碳交易市場的相關工作已經啟動。昨日,北京市發改委發出通知,將于3月至10月期間,開展二氧化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報告報送,以及碳排放配額清算(履約)情況的專項監察工作,監察對象是未按規定完成這些任務的排放單位。按照規定,第一階段各排放單位需上交碳排放核查報告,按規定應于今年3月20日前完成,但目前仍有200多家企業未報送。
大唐國際北京高井熱電廠、北京物美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市電力公司、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中糧五谷道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國家氣象信息中心、北京首都國際機場……200多家未報送碳排核查報告的企業名單,涉及各行各業中的重點排放單位。
北京市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開啟碳交易市場,500多家重點排放單位被納入到碳排放的履約范圍。所謂的“履約”指的是,重點排放單位每年會獲得一定的碳排放配額,各家必須按照這一配額控制碳排放總量,如果超標則需在碳交易市場購買配額,完成履約。
各重點排放單位在一年的履約周期內,需要經歷幾個常規性的環節,包括3月20日前報送碳排放報告(需加蓋第三方核查機構公章);北京市發改委對核查報告進行抽查,確保報告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每年6月30日,北京市發改委根據總體的需求,結合各行業、各企業的具體情況,開始核定數量,并以電子憑證的形式發放配額。而后,企業就可以進行開放的市場交易了。到了次年6月15日,企業要完成上一年碳排放配額的清算和履約。
對于今年未按規定時間上交碳排報告的企業,北京市發改委昨日下發了責令通知,要求200多家重點排放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二氧化碳排放報告第三方核查工作,即在3月27日前,報送碳排放核查報告,否則將依據《關于北京市在嚴格控制碳排放總量前提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決定》,處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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