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女處長受賄549萬流淚認罪
辯稱因收錢內心不安 加倍工作堵尋租漏洞
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國內航空運輸處原處長蘇紅(見圖),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航空公司和個人在申請航線航班經營許可等過程中加快審批,并收受好處費共計549萬余元。昨天蘇紅被控受賄罪在市二中院受審。她說,因收錢后內心不安,所以加倍努力工作,推出網上申請,堵住了審批流程中存在的漏洞,以防止權錢交易的發生。
被控受賄549萬元
今年51歲的蘇紅碩士研究生畢業,案發前系中國民用航空局運輸司國內航空運輸處處長。據指控,2000年至2015年期間,蘇紅利用擔任中國民航局運輸司國內運輸處主任科員、助理調研員、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接受四川省恒翔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單位或個人請托,在國內及港澳臺航空運輸業務申請、航線航班經營許可、定期航班計劃、節假日加班航班等審批事項中,為上述單位或個人牟取利益。
為此,蘇紅多次收受上述請托單位或個人給予的現金、匯款等財物共計人民幣549.12萬余元。去年9月15日,蘇紅被查獲歸案。
幫航空公司加快審批
昨天,蘇紅被帶上法庭不久便低頭啜泣,當庭表示認罪。她說,在2010年之前,航空公司的經營許可實行首任負責制,如果同時有多家公司申請,她對先批哪家具有自由裁量權。
蘇紅說,她開會時認識了吳某。在南航申請成都到九寨溝的航線經營許可時,吳某找到她希望能加快幫忙審批。在南航獲得經營許可后,蘇紅收受吳某250萬元。
同樣是在幫助其他航空公司加快審批進度后,蘇紅接受金額幾萬、幾十萬元不等的現金以及加油卡4萬元,多以拜年紅包的方式送給蘇紅。
收房款寫借條找平衡
林某是深圳機票代理商,同時還從事民航包機業務。蘇紅說,林某曾向她咨詢熱點航線情況和評審結果等,曾兩次在評審會的會場上給她錢。
2005年,蘇紅想換大房子,因林某之前有過意思“表示”,就讓他支付了185萬元房款。她把位于朝陽區水碓子房產的房產證給了對方,還寫了借條。不過,根據她此前供述,寫借條是找個心理平衡,今后出事也好有個說法。對方不會要錢,彼此心照不宣。
稱內心不安加倍工作
蘇紅當庭說,她拿了房款后心里一直不安,所以努力工作來彌補,包括修改規章制度。2010年,她推出經營許可審批網上受理、審核和公開查詢,堵住了可以尋租的漏洞。
公訴人認為,蘇紅受賄金額特別巨大,鑒于她全部退繳,有坦白情節并檢舉揭發犯罪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法庭將擇日宣判。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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