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廳出臺十項舉措支持航空港創新發展
河南省省科技廳出臺《支持服務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的意見》
十項舉措支持航空港創新發展
為把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盡快建設成為自主創新的戰略高地、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載體,8月29日,河南省科技廳出臺了《支持服務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建設的意見》,從十個方面支持實驗區的創新發展。
根據《意見》,河南省科技廳支持實驗區加快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圍繞航空物流、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主導產業建設各類研發機構,形成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創新體系。
支持實驗區企業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圍繞實驗區的特色優勢產業優先安排省重大科技專項、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科技開放合作專項等項目的實施。
支持實驗區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建設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創新平臺。新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發中心等國家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補助。
支持實驗區加快建設電子信息、生物醫藥、信息服務等國家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減征企業所得稅。
《意見》支持實驗區加快科技對外開放合作。對引進的研發機構給予一定數量的經費資助,特別重要的,可按“一事一議”給予特別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最高可將收益的70%獎勵給成果完成人。
支持實驗區建設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對引進的院士和“千人計劃”、“百人計劃”人才等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其團隊優先立項建設省級研發中心,對其申報科技創新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此外,《意見》還提供了多種服務性舉措。如大力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等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技術合同登記站,經過技術合同登記認定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支持金融機構在實驗區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和動產質押等靈活多樣的金融創新服務,破解融資難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直通車”制度,省科技廳直接受理實驗區申報國家和省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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