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力阻捷星香港落地 捷星香港稱其混淆視聽
在由東航參股的捷星香港的空運牌照申請正式被中國香港監管方受理后,以香港為基地、由國航參股的航空巨頭國泰航空,正式發出了反對之聲。
昨天,國泰航空發表聲明稱,反對向捷星香港發放航空牌照,認為捷星香港的申請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第134條, 航空牌照申請人必須以香港作為主要營業地點這一規定。
去年3月,東方航空(行情,問診)宣布與澳航合資在香港成立捷星香港,注冊資本1.15億美元,雙方各持50%的股權,這將是首家以香港為運營基地的廉價航空公司,也是國有航空公司首次試水低成本航空領域。
最初,兩家股東的希望是在當年年底或今年年初開航,但之后卻因香港《基本法》中相關條例不明晰,遲遲未獲得香港方面的“準生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章第四節關于“民用航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對在香港特區政府注冊并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航空公司簽發執照。
盡管捷星香港是東航和澳航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但上述兩家主要股東的主營業地都不是香港,而《基本法》中對于“主要營業地”并未加以明確解釋,因此,香港的審批方一直以 “對于如何界定主要運營地在香港的公司,還需要進一步檢討并對法律相關條例進行細則方面的明確”,未對捷星香港的審批給予明確答復。
今年6月,為了更加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捷星香港宣布引入第三方投資者信德集團,這家由“賭王”何鴻燊一手創立的香港公司,目前已經占據捷星香港三分之一的股權,而“賭王”之女何超瓊,也被任命為捷星航空的董事長。
然而,這樣的改變依然被國泰航空稱為“無效”,公司在聲明中表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許經營方式于香港營運的航空公司,由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管理及控制,這正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為澳洲而非香港。批準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不單會違反《基本法》,有關決定更會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把香港努力談判得來的航權拱手相讓予由外航控制的特許經營航空公司手中。
不過,對于國泰航空的這一表述,捷星香港卻認為是“混淆視聽之言”,“捷星香港是由本地團隊管理及經營,我們有信心能夠符合有關當局的所有要求,包括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的審核,”捷星香港首席行政總裁劉仲威昨天表示,“本地旅客旅游業以至中小企,對于我們即將提供平均低于現時全服務航空公司50%的廉價機票,反應熱烈。”
“特許經營的模式主要是輸出品牌、復制經營流程等,這并不意味著公司的控制權也歸屬特許經營方。”捷星香港一位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捷星香港的重大決定,都是由公司的董事會決定,比如買什么機型,飛什么航線,這才是“控制權”的體現,而捷星香港的管理層都是通過市場招聘,董事會的7個成員中,也有5個是香港人。
據記者了解,此前,捷星香港的董事長由東航的高層擔任,最近則更換為何超瓊,而公司的行政總裁則是聘請了此前擔任TNT香港區董事總經理的劉仲威,與澳航和東航均無關系。
根據香港方面的相關流程,捷星航空的牌照申請被受理后,兩星期內會接受社會各界的意見反饋,監管部門在進行評估后,四到六個月給予答復。而此時國泰航空正式公開反對捷星香港的成立,也足見對新進競爭者,尤其是低成本航空的重視。
目前,國泰航空占據了香港當地市場50%的份額,而其他競爭者在香港的市場份額非常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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