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因違反美國聯邦航空條例被罰9萬美元
昨天,美國交通運輸部發表聲明稱,國航因違反美國聯邦航空條例,在經歷停機坪延誤而艙門未關時,沒有遵循規章的要求“每30分鐘通報延誤情況,并告知旅客可以下機”,因此被要求整改并上交9萬美元罰款。
此次涉及的延誤事件發生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據通報,2012年7月15日,國航982號航班計劃從紐約飛往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該航班從晚上6時40分延誤至8時26分,該飛機在登機口處等待,飛機艙門打開,但是國航沒有按照規章要求進行播報,該航班一直延誤至晚上10時51分才起飛。國航違反的是美國聯邦航空條例第259部規章第四款“長時間機坪延誤應急處置條例”,未履行告知義務。
記者采訪民航局及多位業內人士獲悉,在中國,因各種原因導致航班延誤且艙門未關,為安全起見,不允許旅客下飛機。而在美國,發生延誤時,旅客其實也并不是來到跑道上,而是來到停機坪的特定區域休息,在該區域有飲料、食物等提供。
據了解,美國的這項條例還規定,旅客在登機口處經歷長時間延誤的時候都應被告知可以下機的權利,該條例出臺是為了維護旅客的權利。不過,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依然有包括美國的航空公司在內的許多航空公司對此表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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