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小朋友貪玩帶煙花被查出
2017年2月16日,廈門機場安檢員查獲小朋友包內攜帶煙花。
當天上午9點左右,廈門機場安全檢查員對乘坐MU2891次飛往包頭航班的旅客進行安全檢查,在H通道一名旅客的包經過X光機檢查判圖時小李發現一名旅客的背包中呈現出可疑的圖像,小李立即通知開包檢查員進行開包檢查。經開包檢查確認,這小朋友包內是一盒裝的煙花。隨即將該情況報告安檢值班領導,按程序將該名旅客與違禁品移交機場派出所處置。
廈門機場提醒廣大旅客,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明確規定,煙火制品(禮花彈、煙花、爆竹等)屬于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為此,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為了您及他人安全,請不要隨身攜帶或托運。如您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物品中煙花爆竹請您取出自行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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