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航空售賣無航班機票 涉嫌強迫消費
沒有航班,機票照售,亞洲航空徹底擺了消費者一道。
5月20日,家住上海浦東的沈志峰突然發現,他已經付了費購買成功的航班機位根本不存在。“5月9日,我在馬來西亞亞洲航空公司(AirAsia)官方網站上預訂了11月1日上海至馬尼拉和11月8日馬尼拉回上海各3張飛機票,共計支付了2118元及90元的選座費。但今天突然得知,11月1日前往馬尼拉的航班沒有了。”
上當受騙的不止沈志峰一人。記者發現,亞洲航空幾乎取消了一半的航班。目前該公司官網顯示,去往馬尼拉的航班只剩下每周二、四、六、日,而此前是每日都有。按照亞航提供預售一年的服務,上當的消費者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沒有航班,為什么可以銷售?記者昨(20)日下午致電亞航設立在廣州的客服人員。該人士說,具體的航班信息都由亞航馬來西亞總部確認,他們都會轉達給來電的消費者,且建議記者咨詢馬來西亞總部。
截至記者發稿,該客服人員提供的總部電話始終沒有人接聽,記者發去的電郵采訪也未得到亞航的回復。
突然中斷的旅程
沈志峰在有關論壇上發布了自己的經歷和遭遇后,很快就找到了同樣“受傷”的人。“我是5月20日上午建的QQ群,但沒想到,不到6個小時,就有50多個人了。”沈志峰說。
記者發現,截至目前,亞航官網上仍然正常顯示機票預訂成功。只有這些消費者登錄亞航官網賬號后,查詢機票所對應的航班時,才得知這一航班根本不存在。一些本周出發的乘客發現此問題后,詢問客服人員,得知已無此航班,需臨時改簽。
以上海至馬尼拉為例,目前顯示的是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和星期天有航班;馬尼拉回上海顯示的則是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有航班。
但此前并不是這樣。沈志峰說,“我預訂的11月1日是星期五,顯示上海至馬尼拉的去程是有票的。如果沒有航班的信息顯示,我怎么可能去訂那天的票?”
據悉,這一變化發生在5月12日,但亞航客服人員并沒有解釋為什么要改動,只是強調“上海至馬尼拉是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都有,具體由馬來西亞總部來公布”。
“這明顯是忽略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律師對記者說,“至少,亞航不能欺騙消費者,要提供給消費者全面的信息。”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9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不得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該義務還包括: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應當明碼標價。
亞航涉嫌強迫消費
消費者抱怨的另一個點在于退票方面的懸疑。在沈志峰建的QQ群里,網友“2月來回均無”說,“即使退票,也只能退到亞航指定的賬戶內,且必須在3個月內用掉。”還有消費者稱,一旦改簽,需要自己承擔改簽費。
“假如消費者所表述屬實,那就是‘霸王條款’。”張馬林直言,“這是在逼著消費者強行消費。”
對此,客服人員對記者的解釋是,如確定有損失,一定會“補償消費者的損失”。“首先,我們會免費更改兩個星期之內航班;其次,會將相關的款項退到亞航指定的賬戶;再次,會退還到消費者當時使用的儲蓄卡中。”
“即便如此,因航班更改、延誤造成的工作、行程和酒店預訂上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有消費者反問。
對此,張馬林認為,一旦航班延誤與上述損失“確實存在因果聯系”,那就應該由航空公司來承擔。他建議,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一方面消費者可自己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另一方面,國家民航局和工商部門也可適時地對有關問題介入解決。
據本報了解,目前有些消費者已寫電郵至民航總局。“民航總局暫時的回復是需要姓名和聯系方式。”沈志峰介紹,“目前在QQ群里,好多人都已經發了類似的溝通信函。”
屢次出現問題
資料顯示,亞洲航空是馬來西亞一家廉價航空公司,也是亞洲最大的廉價航空公司,目前在廣州、杭州、桂林、深圳、臺北、香港、澳門等中國城市開通了航線。據報道,3月17日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的AirTran sport News2013年頒獎典禮上,亞航還被評為“年度低成本航空公司”。
但記者在查閱資料時發現,亞航并非首次因航班、賠償等問題發生糾紛。據中廣網5月17日報道,“消費者投訴說亞洲航空公司突然取消了8名旅客的航班,不僅得不到航空公司的賠償,甚至無法拿回全額退款。”
《解放日報》今年1月也曾報道,上海市民張女士在處理亞洲航空的退票時“被折騰得夠嗆”,直言“買票容易退票難”。
而據報道,“2009年4月,成都市民楊女士與亞航工作人員郵件往來近20封、多次按要求填寫自己的銀行卡信息、與亞航客服官方微博溝通退票事宜。但兩年后,楊女士1000多元機票退款仍未到賬。”
“對于亞航,我們認可他們的‘價廉’,但我們同樣追求‘物美’。”沈志峰說,“期望亞航能盡快解決我們的問題。”
此事將如何發展,本報將對此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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