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國際機場:在安全審計中成績不佳

圖:印度德里國際機場
在一份肯定會讓印度民航當局惱火的報告中,全球監管機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在其2015年審計報告中給印度機場的排名明顯低于其鄰國,如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
令人驚訝的是,雖然一方面德里國際機場被列為世界“最佳機場”之一,但是在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安全報告中,“在法規的有效執行、空中導航、事故調查、執照和組織”等方面,卻揭示了印度機場的另一番景象。
對于事故調查,比如飛機在飛行運行中受到實質損傷或結構失效,規章的有效執行率在印度是34.26%,而在斯里蘭卡和巴基斯坦分別是90.72%和87.5%。
值得注意的是,在印度,規章的有效執行率僅僅為50個百分點,這相對于中國和其他周邊國家而言是非常低的。
當被問及該審計報告的依據時,國際民航組織秘書長的首席通訊官Anthony Philibin表示ICAO依據其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USOAP),發現該國在監管資源和程序方面存在重大安全問題(SSC)。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存在問題的國家最多將被給予15天的時間來采取緩解措施,并實施適當的糾正行動計劃(CAP)去解決SSC并確保達到要求的標準。
印度在導航服務方面的有效執行率按照ICAO的標準是68.75%,而在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中國分別是75%,84.38%和87.11%,他們都遠遠超過印度的表現。
在組織和事故調查方面的有效執行率,根據ICAO的安全審計結果,印度取得了比較差的成績,分別為63.64%和45.74%。
先驅報從民航主管當局,包括民航總局(DGCA)、民航部(MCA),甚至議會常務委員會成員處得到的回應顯示,他們還沒有研究過ICAO的報告。
同時,民航部的一名高級官員匿名告訴先驅報,國際民航組織的評級可能是基于他們提供的文件。該官員說:“可能是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在準備文件和記錄方面比我們做的更好,在國際民航組織將我們比較之前,做了更好的演示。”
然而,在海得拉巴工作的航空安全顧問和航空安全專家Mohan Ranganathan機長表示,國際民航組織已發現在機場(許可證)和事故調查方面,印度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前波音737教員,專門從事濕跑道運行訓練的Ranganathan說:“存在一些違反國際民航組織指導材料附件14,第1卷標準的違規行為。一些跑道沒有強制要求的跑道端安全區(RESA)和升降帶。一些跑道兩側沒有強制要求的155米寬的升降帶,但卻被允許運行,并且沒有任何運行限制。”
他還說有一些障礙物也被允許存在,而且不滿足最低安全標準。
他說:“民航總局已經實施了監控安全審計(SSA)項目,但卻在沒有保證最低標準的情況下,盲目的同意向機場頒發許可證。”
在解釋事故調查方面的問題時,Ranganathan機長表示已經有數起案件被隱瞞。事故調查不符合ICAO附件13中的最低標準。Ranganathan機長說:“在事故調查中,相關程序,初步報告和最終報告的時間要求沒有得到遵守。而且印度還沒有向ICAO通報事故。”
根據議會常務委員會2013年關于DGCA的報告,DGCA負責制定、實施、執行和監控印度航空運輸服務、航空安全以及適航方面的規章標準,并協調與ICAO的監管職能。
常務委員會的報告進一步指出,印度簽署了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有責任遵守芝加哥公約附錄中的標準和建議措施(SAPR),例如培訓、人員執照和航空公司合格證,并且DGCA的主要職責是安全監管、定期審計以及監控各種單位的運行。但許多規定的責任似乎卻被忽視了。(翻譯:崔美葉)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