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黑車”逃處罰撞警車 司機襲警獲刑一年
11月28日,北京三中院二審審結了一起妨害公務案。“黑車”司機在機場非法攬客逃跑時撞警車、傷民警,因襲警罪獲刑一年。
事發2015年8月30日23時40分許,王某駕駛假京牌雅閣轎車(實際為冀牌車)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附近進行“黑車”載客運輸。執勤交通民警張警官對其多次進行喊話驅趕,但王某不予理睬,依舊數次在首都機場航站樓前攬客乘車。后民警發現王某車輛所掛車牌為假車牌,要求其停車接受檢查。王某見狀行駛至一號航站樓后加速倒至一層7號出口附近緊急剎車,致使張警官駕駛的警車與被告人王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并撞到路邊護欄,民警張警官受輕微傷(經鑒定),警車受損,王某逆行逃逸。后王某丟棄京號車牌后打電話投案,并于次日零時許回到案發現場接受處理。
案發后,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后王某不服上訴。
北京三中院二審認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觸犯了刑律,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懲處。王某投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雖對自己的行為性質認識有誤,但不影響對其具有自首情節的認定,故依法對其所犯罪行予以從輕處罰。故維持了一審判決。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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