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總體規劃規范及支線機場建設標準修訂
現發布《民用機場總體規劃規范》(MH5002-1999)第一修訂案和《民用航空支線機場建設標準》(MH5023-2006)第一修訂案,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修訂案由中國民用航空局機場司負責管理和解釋。
附件:1.《民用機場總體規劃規范》(MH5002-1999)第一修訂案
2.《民用航空支線機場建設標準》(MH5023-2006)第一修訂案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5年6月8日
附件:
《民用機場總體規劃規范》(MH5002-1999)第一修訂案
《民用航空支線機場建設標準》(MH5023-2006)第一修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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