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蘭旗機場項目可研報告書獲批
2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具《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新建遼寧省營口民用機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14〕307號),標志著營口蘭旗機場項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進入項目總體規劃和初步設計階段,為項目早日復工建設、實現2014年底全面通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批復的主要內容為:新建一條長2500米、寬45米的跑道和兩條長32.5米、寬23米的垂直聯絡道,新建8000平方米的航站樓、6個機位的站坪以及4960平方米的輔助生產生活設施;新建1座塔臺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樓;配套建設通信、氣象、供電、給排水、供熱、供冷、供氣、供油、消防救援等設施,航站區按滿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75萬人次、貨郵吞吐量4130噸的目標設計。該項目總投資8.99億元(不含場外配套設施投資)。其資金來源為民航補助3億元,其余投資由遼寧省和營口市政府按照1:1的比例安排財政性資金解決。
營口民用機場項目工程可研報告批復工作相當復雜,從2012年12月20日國務院、中央軍委聯合批復營口機場項目預可研報告開始,項目由前期工作轉入可行性研究階段。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可研審批相關規定,機場項目可研報告審批必須在完成相關前置性文件審批的前提下才能受理,而這些前置文件的審批權限絕大部分在國家相關部委,程序十分繁雜,工作難度很大。為了盡早拿到項目可研批復,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親自帶領市機場辦、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多次進京,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匯報溝通協調工作。營口市相關部門打破常規、交叉推進各項工作,市機場辦常年派人駐守北京緊盯每一個環節,跟蹤催辦,于去年年底全面完成了需國家、省層面出具的可研咨詢評估報告、土地預審意見、環評報告批復、選址意見書、節能審查意見、民航局行業意見、資金承諾函、招投標方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前置17個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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