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場:旅客水杯內隱匿點煙器被處罰5000元
2月15日 ,乘坐MU2702航班前往青島的旅客馬某,在接受安全檢查,因水杯內隱匿點煙器,被安檢人員移交機場公安處理,并被處罰5000元。
當日11時50分,馬某攜帶他精心策劃的“陰謀”來到了哈爾濱機場安檢8號通道,安檢人員在判別X光機圖像時,發現箱包內金屬水杯有異常,有疑似點煙器物品,立即通知開包檢查,在檢查水杯時,發現水杯內有被報紙、塑料袋及手絹層層包裹的點煙器一個。眼見隱匿之事敗露,馬某驚慌失措,承認了隱匿的行為。隨即,該旅客被移交機場公安部門處理。機場公安部門按照相關規定給馬某處以5000元的罰款。對此,馬某懊悔不已。
哈爾濱機場提醒廣大旅客:電子點煙器與打火機屬于相同功能物品,是國家明令禁止攜帶乘機的火種,不要輕信售賣者可以攜帶乘機的言論。為保證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請廣大旅客了解乘機法律常識規定,故意隱匿攜帶危險品、違禁品乘機的行為,都將面臨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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