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中年男子帶工藝刀乘機被移交公安
2017-01-13 作者:陳娉 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wǎng) 點擊量: 打印本頁 關閉
2017年1月3日下午三點十九分,來自云南的楊先生過廈門機場安檢時被查出隨身攜帶了一把工藝刀具,刀長14.5厘米,楊先生稱這是工藝刀,只是想送朋友,不能隨身帶的話他就辦理托運吧!諸不知這把工藝刀屬管制刀具,既不能隨身帶也不可托運,安檢開機員把楊先生交給值班領導處理,值班領導登記了移交臺賬然后將楊先生移交給機場公安。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民航局規(guī)定具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管制刀具,并且發(fā)現(xiàn)需移交機場公安處理。比如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刀刃、雙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或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后,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多刃刀具。為方便出行,請?zhí)崆傲私庀嚓P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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