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欲帶煙餅乘機,難過安檢關
2017年04月2號早上7點50分左右時,旅客吳某欲將煙餅攜帶上飛機,被廈門機場安檢人員查獲,并將旅客和煙餅移交機場派出所審查處理。
當日,廈門機場安檢開機員小陳在對CZ3724次航班由廈門飛往廣州的行李例行檢查時,旅客苑某行李內有一塊圓形塊狀物圖像引起了小陳的注意,該圖像在X光機熒光屏上呈綠色,且圖像與行李內攝像機相重疊。經開包核查,檢查員從旅客行李內發現若干白色圓餅狀物品,旅客聲稱該物為“煙餅”,是拍攝時常用的道具之一,點燃后會產生大量煙霧,他本打算運送這些“煙餅”到廣州供拍攝所用。安檢人員向旅客耐心解釋:煙餅屬于易燃易爆物范疇,主要成分是硫磺和鋸沫,添加干燥劑。根據民航相關規定,煙餅點燃后能產生大量煙霧,具有極大的危險性,對旅客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事發后,安檢人員立即將旅客及物品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乘機旅客:乘坐民航班機不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等物品,在出行前請仔細檢查行李中的物品,避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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