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彭建武:加快推動我國通用航空立法
(全國人大代表、中航工業南方董事長、總經理彭建武在接受紅網記者采訪時說,應從法制角度牢固樹立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觀念,理順空防安全與產業發展的關系,逐步使低空資源配置和管理更加合理。攝影 章堯)
近年來,中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迅猛,但相關法律法規仍停留在原則層面,政策法規的不完善束縛了行業的發展,而這一現象也引發了業界的廣泛關注。
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航工業南方董事長、總經理彭建武提交《關于推動通用航空立法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議案,建議加快構建與通用航空發展相適應、機構明確、定位清晰、職責明確、行為主體權利義務明晰、低空空域管理和配置合理、產業鏈發展配套措施完善、通用航空裝備與運營服務業協同發展的通用航空法律法規體系,使其對通用航空產業發展更具有指導性、規范性和可行性。
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迅猛 立法需求迫切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國民經濟發展、地方經濟建設和立體交通網絡構建迫切需要通用航空提供更廣泛的服務。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進程加快、重點實施“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的大背景下,通用航空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將大量涌現,個性化、多樣化通用航空消費需求將帶動飛行需求逐年攀升。
“雖然中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迅猛,但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尚不能滿足快速發展的需要,通用航空產業對加快立法的需求十分迫切。”彭建武介紹,我國當前通用航空法律體系由國家立法、行政法規、民航規章三個層次構成。
但從國家立法層面看內容過于籠統,無法為通用航空法制規定提供科學指引。而從行政法規層面看,對于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停留在原則層面,保障措施不明確、實施細則有待完善。從民航規章層面看,我國現行的11大類共117部適航規章體系中,對通用航空相關規章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
在彭建武看來,目前我國空防安全與產業發展之間的關系尚未理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整體進程緩慢,空域管理仍存在過于嚴格,審批時間長、手續繁雜,飛行利用率過于低下的問題,嚴重制約了通用航空產業的發展。與此同時,彭建武認為通用航空行為主體的權利義務不明確、通用航空裝備制造產業政策的完備性還需加強、我國通用航空產業鏈相關配套措施尚未納入法制軌道這些也是制約我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原因。
開啟立法、執法、司法相協調的法制化管理新常態
面對我國通用航空產業當前無章可循的尷尬境地,彭建武建議,應從法制角度牢固樹立促進通用航空產業發展的觀念,理順空防安全與產業發展的關系,逐步使低空資源配置和管理更加合理。在兼顧空防安全與產業發展的立法原則下,重新劃分中國空中管理機構的職責,構建機構明確、定位清晰、職責分明的立法、執法、司法體系,開啟我國通用航空產業法制化管理新常態。
“還應加強通用航空產業立法頂層戰略設計,既要符合我國國情和發展需要,又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一套以法律為核心、行政法規、行業規章、實施細則、產業政策和地方法規共同組成的法律法規體系。”彭建武說。
此外,彭建武認為,應加大對通用航空裝備制造業的扶持力度和政策適用范圍,推動研制能力和適航審定能力全面提升,并對自主知識產權和引進消化再創新的航空產品給予政策扶持,打造裝備制造與運營服務相互促進的發展模式。
“還應盡快出臺通航產業發展亟需的各項政策法規,通過立法明確通用航空行為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加強產業鏈相關配套措施的法制建設。”彭建武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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