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星案終審未宣判 蘭世立同意調解謝小青拒絕

圖:庭審結束后,蘭世立回答記者提問。實習生 衛佳銘 南都記者 商西 攝
讓原東星集團總裁蘭世立和融眾集團董事長謝小青反目成仇的“東星”股權糾紛案,今天(1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未當庭宣判。蘭世立同意調解,但謝小青拒絕。
蘭世立與謝小青,一位是商界傳奇,一位是金融大佬,昔日一同在辦公室聊天吃飯,今日在最高法院對簿公堂。兩人所涉的“李軍、楊嫚、融眾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謝小青與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蘭世立股權轉讓糾紛一案”,歷經湖北省高院一審和最高院發回重審,已走過6年零4個月。
這是曾經的“湖北首富”蘭世立出獄兩年來一直等待的時刻。開庭前他對南都記者表示,不在乎官司最終的輸贏,只為讓大家知道真相,因為這事關其個人聲譽。
然而真相依然撲朔迷離。法庭總結了三個辯論焦點:當事人關系和交易行為的性質,如果是股權轉讓行為,轉讓的效力和履行情況,各方參與人應承擔的責任。合同是否有效成為爭論焦點。

圖:庭審結束后,謝小青一方在簽字確認庭審筆錄,最右邊者為謝小青。實習生 衛佳銘 南都記者 商西 攝
蘭世立的代理律師認為,雙方簽訂的是典型的高利貸合同,名為股權轉讓,實為質押融資,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因此合約無效。謝小青的代理律師則一口咬定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真實、合法、有效,并非質押、抵押,更非借貸。
股權受讓人李軍、楊嫚究竟是誰,與謝小青是什么關系?李軍、楊嫚一方為什么只支付了8500萬而非合同約定的3.15億元?蘭世立有沒有隱瞞負債?在這些問題上,雙方依然各執一詞。
這場充滿“火藥味”的庭審持續了將近6個小時,蘭世立時而緊縮眉頭,時而笑著搖頭,聽對方最后陳述時甚至一度忍不住反駁“你這太說謊了”,而謝小青則幾乎一直仰頭傾聽。
“這個案子,每個人從良知上都很清楚,包括謝小青和兩位律師,你們心里清楚,拿8500萬騙走我20個億資產,你們的謊言,當著最高法院法官,當著國徽,還能持續多久?”蘭世立在最后陳述中向謝小青隔空喊話。
“蘭世立迄今為止沒有向融眾集團付過一分錢利息,每次都說高利貸,但從不舉證”,謝小青也不示弱,指責蘭世立“習慣打悲情牌,說假話、貼標簽”,認為其惡意訴訟絕對不會得逞。
庭審最后,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考慮過調解,蘭世立一方表示,為表示誠意,與一審、再審一樣可以接受調解,但謝小青一方當庭表示堅決不同意。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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