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航集團和均瑤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9月6日,東航公告稱,為充分發揮雙方各自優勢資源,應對多元化的市場需求,本著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和公平、公正、對等的原則,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航集團”)和上海均瑤(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均瑤集團”)已通過雙方集團及/或下屬控股子公司開展互相持股等資本合作方式,實現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的戰略合作。該戰略合作對于推進上海“五大中心”建設,將上海打造成為國際航空樞紐和航運中心、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促進雙方未來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為進一步加強后續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東航集團與均瑤集團達成《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公告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將會在合法合規、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前提下,依據《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指引,進一步與均瑤集團及/或其下屬控股子公司商談并落實具體合作事宜,加強與均瑤集團及/或其下屬控股子公司在多個領域的全方位合作。
截至此次《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之日,均瑤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合計持有東方航空10%的A股股份和10.23%的H股股份,占東航總股本的比例為10.07%,為東航關聯方。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告稱,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東方航空和吉祥航空《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東航集團和均瑤集團將促成分別向對方下屬控股子公司東方航空和吉祥航空派駐一名董事,且將促成派駐董事擔任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或戰略規劃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委員。在完成上述董事聘任程序前,雙方董事人選以董事會觀察員身份列席對方董事會及相關專門委員會會議。
在業務合作方面,東航集團和均瑤集團將視對方為在航空運輸及相關領域的優先業務合作伙伴,遵照對等、優先、公平、共贏的原則,依法合規地推進各項戰略合作具體事宜。雙方將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成立由雙方下屬航空業上市公司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業務合作推進委員會,共同推進雙方在各個業務領域的全面戰略合作。
雙方將充分利用各自在渠道、研發、營銷等方面的優勢,在航空運輸市場營銷、運行及服務保障、機務維修、物流及貿易、航空業相關金融服務及投資業務、航空專業人才合作、航空業輔業及其他潛在合作領域實現業務合作發展,充分整合雙方優質資源,實現共贏。
此外,上述框架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五年,期滿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自動續期五年。上述框架協議約定的合作相關事項將在雙方充分溝通和協商基礎上開展實施,其他未能在本框架協議中約定的事宜由雙方后續友好協商后予以確定。
談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公告稱,東航和均瑤集團下屬子公司吉祥航空總部和運營主基地均位于上海,戰略協同優勢明顯。雙方開展戰略合作,將優化旅客出行體驗,加快推進上海“航運中心”建設,積極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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