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機場:一旅客酒后撒潑咬傷民警被行拘
7月24日,一名旅客酒后乘機因拒不配合機場工作人員安檢、擾亂安檢現場檢查秩序,并咬傷機場公安民警,被合肥機場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5天。
7月24日,40多歲的巢湖籍旅客夏某準備從合肥機場乘飛機前往重慶,20點20分左右,其行李在安檢通道過檢時,工作人員通過X光機發現行李中帶有超量洗發水及瓶裝醬,安檢員告知其限帶物品不能隨身帶上飛機,可以辦理托運或者寄存。夏某似乎頓時酒性發作,情緒激動,拒不配合,狠狠地將洗發水砸向通道地面,并拿出手機拍照,聲稱要現場拍照留存證據。安檢員向夏某解釋民航關于禁限帶物品的安全規定,并告知其安檢現場禁止拍照,但夏某不僅不聽勸阻,反而情緒更加失控,拿起手機直接在拍攝安檢現場,并意圖沖進候機隔離區。在此情況下,安檢人員立即關閉該檢查通道,堵住夏某企圖沖擊隔離區的去路,并立即通知機場公安到場處置。幾分鐘后,機場公安局民警趕到現場對該旅客進行控制。在交涉過程中,夏某依然不聽勸阻,民警遂依法對其進行口頭傳喚。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夏某在公安民警對其傳喚過程中居然大發酒威,直接向民警下口,將民警手部咬傷。最終,夏某因擾亂安檢現場秩序、妨礙公安執行職務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
《民航安全檢查規則》明確規定:對民航安檢工作現場或安檢工作進行拍照攝像,經警示拒不改正,或妨礙民航安檢工作正常開展,擾亂民航安檢工作現場秩序的,民航安檢機構應報告公安機關處置。2018年5月1日起,民航局發布了九種嚴重失信人員將被限制乘坐飛機的意見書,其中包括尋釁滋事、堵塞安檢通道等行為。因此旅客乘飛機出行時應遵守民航安全運輸相關規定,謹防變成嚴重失信人員連飛機也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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