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天上地面兩手抓 保障良好乘機環境
為保證春運期間秩序良好穩定,保障民航乘客出行安全,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對安檢部門移交的案事件重點關注并加大處罰力度。嚴格對事件當事人的審查,從嚴處罰,力保民航運輸安全。同時,為防止春節后各類違法案事件反彈,機場分局于近期持續加大治安整治力度,增派便衣力量對轄區內擾秩違法人員進行打擊,近日對幾名危害民航運輸及航站樓治安秩序類違法人員進行了從嚴處罰。
2月6日7時15分許,安檢部門報警稱,一男性旅客在過檢時被安檢員當場查出在外套右側袖筒內藏匿打火機一個,民警立即出警將該男子口頭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調查。經查該男崔某預乘坐北京至哈爾濱的MU5197航班。為方便本人到達目的地吸煙,心存僥幸以為將打火機藏在袖筒內不會被查出,結果被安檢工作人員當場發現。崔某對自己藏匿火種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經民警嚴格審查,排除其他可能性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相關規定,對崔某處以行政罰款一千五百元的處罰。
2017年2月6日12時10分許,接TAMCC報稱:在牡丹江飛往北京的CN7104航班上,有一名女性旅客違規使用手機,并且不聽從安全員勸阻。民警經詢問相關人員后了解到,在飛機飛行以及即將降落期間,旅客王某均打開手機聽音樂,在飛機安全員上前勸阻時,王某拒絕關閉手機且態度惡劣,口吐臟話。安全員在多次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只好強行將該旅客手機關閉。待飛機降落后,民警將王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王某一直與民警辯解,強詞奪理,并大聲吵嚷,不能夠配合民警開展工作。民警嚴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履行職責。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2月7日11時許,旅客張某芹在二號航站樓國內安檢10號通道過檢,欲乘坐MU5174航班,由北京飛往南昌。其在通過安檢時,被工作人員查出冒用其妹妹張秀芬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安檢工作人員立刻報警,民警接警后立刻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后將張某芹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經查,張某芹于春節期間從河北老家來京,想在春節假期期間找兼職賺錢。由于其本人文化程度較低,其妹妹的文化程度較高,于是其借來妹妹的身份證,在京期間用來找工作。后其在準備去往南昌時為圖方便亦用其妹妹的身份證辦理了乘機手續,最終被安檢查出。其在京期間無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鑒于張某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乘機,危害民航運輸安全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機場分局對張某芹處以行政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2月7日10時30分許,民警巡邏中發現一名正在販賣打包帶人員。在T2航站樓國際出發座椅區,正在以10元一根的價格向周圍旅客出售打包帶的李某濤在其與旅客交易過程中,被民警當場抓獲并口頭傳喚回派出所。證據面前,嫌疑人李某濤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其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2月8日13時許,民警通過視頻監控系統發現地下二層出租車排隊區有一女子形跡可疑,疑似正在發放廣告小卡片,值班室立刻通過電臺通知附近便衣民警抵近偵查。在確定該女子發放小卡片后,便衣民警上前表明身份,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調查,該女子衛某于當日中午抵達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剛到地下停車場發放小卡片就被民警當場抓獲。衛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經核查該人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衛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為確保春運安全,為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營造安全祥和的環境,下一步,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將持續對危及民航運輸安全及航站樓治安秩序類的違法犯罪行為從嚴處罰,守護旅客出行安全。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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