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防狼噴霧,坐飛機請保持距離
近日,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4旅檢現場查貨一起攜帶電擊器乘機事件。上午9點左右在國內旅檢現場E通道,開機員小張在判圖時,一個男士手提包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見包內一個類似手電筒的金屬柱狀物體頂部帶有金屬環,且中間部分有明顯的電池及升壓裝置。通過以往經驗,小張判定這是一個電擊器。小張立即通知開包員確認該行李的攜帶人,并通知值班班長。經觀察,該電擊器上沒有明顯“警察POLICE”字樣,不屬于警用警械具類。隨即將該旅客行李二次過檢并未發現其他違禁物品,后值班班長告知改旅客不可隨身攜帶。經了解,此電擊器是該女子的爸爸送的防身器,一直帶在身上好多年了,第一次坐飛機,并不知情該電擊器不可攜帶,隨后該女子交由他人帶回了。
在商業不斷發展的今天,各種電擊器被非法改造和售賣,外觀各式各樣,隱匿性越來越強,從以往查獲的電擊器來看,這類物品一旦觸動開關,瞬間便可放出幾萬甚至幾十萬伏的高強電壓,輕則可致人瞬間暈倒,重則可致人長時間昏迷。
廈門安檢溫馨提醒您:個別旅客存有僥幸心理,覺得外觀讓人防不勝防,就有通關的可能,但都會被細心的安檢人員發現。坐飛機時,根據最新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電擊器瓦斯屬于可托運物品,但如果上面攜帶軍用,警用標志則屬于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在乘坐民用航空器通過安全檢查時請嚴格遵守《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以免為您的出行帶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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