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多個航班受影響
2月3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飛行,期間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運行短時受到一定影響,公安方面正在對此作進一步調查。機場方面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節日期間切勿在機場周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升空物體,違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據了解,當日下午3時左右,深圳機場有3個航班機組報告在起飛及落地過程中發現不明升空物,對飛行安全造成一定隱患。接報后,空管部門緊急采取措施,調整進出港航班間隔的同時,指揮空中飛機避讓,期間,機場多個出港航班受此影響出現不同程度延誤。目前,公安方面正在對該事件作進一步調查,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當無人機等升空物體與民航航班撞擊,或吸入發動機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機毀人亡的后果。使用無人飛行器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放飛。”深圳機場相關負責人介紹,深圳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機場跑道兩端各20公里,兩側各10公里的矩形區域。涉及寶安、南山及福田部分地區,尤其是離機場較近的新安、西鄉、沙井、福永等是重點區域。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規定,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升放無人駕駛的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在第四十六條特別增加規定稱,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深圳機場提醒,節日期間廣大市民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切勿在機場周邊放飛無人機、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升空物體,共同維護機場凈空的運行環境,確保航空器運行安全。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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