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機場:任性旅客機上撥打手機被拘
2月13日,從深圳飛往哈爾濱的李某在飛機降落過程中撥打手機,機組多次勸阻無效,隨即報警。該旅客在飛機落地后被機場警方拘留。這是春運期間,哈爾濱機場派出所針對機上撥打電話不聽勸阻旅客做出的第二例行政拘留處罰。
當日23時許,深圳飛往哈爾濱的CZ3744航班即將到達。降落過程中,旅客李某開啟手機并撥打電話。安全員當即進行勸阻,可是任性的李某不以為然,繼續通話。經多次勸阻無效,機組人員選擇報警。航班落地之后,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民警將涉事的李某帶到派出所。經詢問,李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警方對李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據李某交代,他明知飛機飛行過程中必須全程關閉電子設備,但因為急于跟地面接站人員取得聯系,就抱著僥幸心理嘗試一下,想不到惹來如此嚴重的后果。
機場警方介紹:在飛機上使用電子裝置會干擾飛機的通訊、導航、操縱系統,影響與地面的無線信號聯系,尤其在飛機起飛下降時干擾更加嚴重。以移動電話為例:移動電話不僅在撥打或接聽過程中會發射電磁波信號,在待機狀態下也與基站產生不間斷的信號聯絡,雖然每次發射信號的時間很短,但具有很強的連續性。飛機在平穩飛行時,距地面6000米至12000米,手機根本接收不到信號,無法使用。只有在起飛和降落過程中,手機才會與地面基站取得聯系,但此時干擾導航系統產生的后果最為嚴重。即使只造成很小角度的航向偏離,也可能導致機毀人亡的后果,是威脅飛行安全的“殺手”。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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