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機場附近放孔明燈玩無人機?最多罰10萬
2月2日晚,綿陽機場附近上空發現疑似無人機的不明飛行物,導致機場5個航班延誤,3個航班備降。2月3日下午,深圳國際機場附近發現不明升空物飛行,期間機場部分進出港航班運行短時受到一定影響。2月日2至3日,昆明機場連續發現4起無人機非法飛行事件,最嚴重的一起,無人機飛行離空中客機僅50至70米。2月4日晚,北京飛往南陽的一架飛機引擎吸入一個孔明燈,險些釀成安全事故。2月9日18時左右,鄭州機場跑道上空突然出現一個風箏,機場臨時暫停起降長達一小時。2月11日,潮汕機場上空飄來孔明燈,4航班受影響……
這一系列如此密集而又觸目驚心的不安全事件,均由孔明燈、風箏等漂浮物和無人機造成,嚴重影響了民航飛行安全,對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形成威脅。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西寧機場凈空保護的通告》規定,西寧機場凈空保護區域為以西寧機場跑道中心線為基準,南北兩側各延伸10公里,以機場跑道兩端頭為基準,東西兩端向外各延伸20公里范圍,具體范圍包括平安區全境,西寧市城東區、樂都、互助大部分區域和湟中縣部分區域。在此區域內,飛機一般處于起飛或降落階段,飛行高度低,易于撞上空中飛行的物體,且因為飛機飛行速度快,在撞擊過程中極小極輕的物品也可能產生巨大的相對速度和沖擊力,破壞力極大,尤其是引擎、起落架、風擋等脆弱、重要部位,一旦受損,后果不堪設想。
各類飛行物中,孔明燈尤為危險。首先孔明燈為明火,存在火險隱患,其次,孔明燈能上升至1000米高度,可以進入高空航路,極易與航路上的飛機相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結合機場實際情況,禁止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從事下列活動:
一、修建、設置超過機場凈空障礙物限制高度的建(構)筑物、吊升設備或者其他設施;
二、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煙霧、粉塵、火焰、廢氣而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三、修建靶場、強烈爆炸物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四、設置影響機場目視助航設施使用的燈光、標志或者物體;
五、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民用機場助航設施使用的植物;
六、修建影響機場電磁環境或者產生電磁輻射、反射的建(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
七、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升放無人機、航模、孔明燈、自由氣球、系留氣球、風箏或者其他升空物體;
八、從事飛艇、熱氣球、滑翔機、動力傘等飛行活動;
九、焚燒產生大量煙霧的農作物秸稈、垃圾等物質,或者燃放煙花、焰火;
十、在機場圍界外5米范圍內,搭建建筑物、種植樹木,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
十一、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活動。
根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規定,凡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今年1月16日,公安部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在第四十六條特別增加規定稱,違反國家規定,在低空飛行無人機、動力傘、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青海機場公司在此倡導廣大市民,莫以事小懷僥幸,請站在乘坐航班的旅客角度看待民航安全,協助機場做好凈空保護工作。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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