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機場:公安分局查處一起旅客隱匿攜帶打火機
1月16日,烏蘭機場公安分局成功處理一起隱匿攜帶打火機案件。
當日17時許,烏蘭浩特機場航空安保部安檢員報警稱,有旅客隱匿攜帶打火機,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該乘客帶到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詢問該旅客名叫穆某某(女),預乘坐當日DZ6264航班前往鄭州,因為煙癮比較大,為了方便吸煙,就將打火機放在水杯里。在接受安全檢查時,被安檢工作人員查出隨身攜帶水杯內裝有一次性打火機兩個。
機場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規定,對穆某某處以罰款1000元并收繳打火機兩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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