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安檢站查獲旅客攜帶煙餅
3月3日,廈門機T4航站樓安檢通道內,當安檢員對FM9524一名男性旅客的行李進行過機檢查時,發現其攜帶了很多的攝影器材,并且在包包底部有三塊圓形類似餅干狀物品,但其成像顏色與食品特征不符。于是安檢人員提高警惕,對該件行李實施開包檢查,發現是三塊疑似煙餅的物品,該物品有效成分是硫磺和鋸末,點燃后能自行燃燒并產生大量煙霧,用于制造攝影效果等用途。屬于煙火制品、不能隨身攜帶或者托運,是航空違禁品。然后將旅客交由機場公安審查處理。
經查,該旅客是攝影發燒友,使用該物品是為了使拍出的照片能產生云霧效果,而對其乘坐航班隱含的危險性并不了解。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根據民航安全檢查規則的有關規定,煙火制品明令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作為行李交運。希望廣大旅客在乘機前仔細了解安檢相關規定,避免給自己的旅途帶來不便。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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