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火種乘機大看點
4月28日,廈門高崎國際機場T3航站樓安檢現場。航班MF869的旅客中有一位男性旅客。在過安檢時由于僥幸心理,將打火機夾放于鞋幫內。于15:50分進入安檢現場,企圖蒙混過關。搜身檢查員小肖對旅客進行人身檢查,檢查到腳部時發現其腳部明顯異常。按程序對該旅客檢查結束后,該旅客被現場值班領導交由公安局處理!
2017年4月30日,廈門機場安檢員對MF8401前往成都航班實施檢查時,發現一名攜帶大量攝影器材的旅客行李內有一塊圓形類似餅干狀物品,但其成像顏色與食品特征不符。安檢人員遂提高警惕,對該件行李實施開箱檢查,發現是一塊淡黃色略有酸味的煙餅,該物品有效成分是硫磺和鋸末,點燃后能自行燃燒并產生大量煙霧,屬于航空違禁品。經查,攜帶人李某是攝影發燒友,使用煙餅是為了使拍出的照片能產生云霧效果,而其對乘坐航班攜帶煙餅隱含的危險性并不了解。最后安檢人員報告值班領導,將旅客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打火機、火柴、點煙器等火種乘坐民航班機嚴禁隨身攜帶及托運,對于檢查出隱匿攜帶違禁品乘機的旅客將會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置,當事人也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希望各位旅客謹記,乘機出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身穿“皮甲”,以為就不認識你了么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