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票了!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停車費發票換成增值稅普通發票
為進一步規范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停車費票據管理,烏魯木齊國際機場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取消通用機打發票工作總體部署,2018年1月18日起,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停車費發票啟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烏魯木齊國際機場為滿足不同旅客的需求,全面實現與增值稅發票統一管理接軌為目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做好逐步取消通用機打發票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烏魯木齊國際機場數次與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新疆紫光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接洽,就服務器接口方式、安裝網絡安全防火卷簾門、票面信息設計、測試機打發票打印時間等具體事宜進行探討。歷時9個月完成打印機設備引進、票據印刷儲備等推進事項。2018年1月18日起,烏魯木齊國際機場停車費發票啟用測試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截止2018年1月23日,現有崗亭已全面投入使用,完成了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及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行換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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