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向榮:關于“機場天價面條”的未竟之問
日前,有報道稱“南京祿口機場新航站樓蘭州拉面館一碗面條125塊”。根據輿情監測報告,江蘇省物價局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祿口機場開展調查,責令商家立即停止涉嫌虛高標價的行為,并就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法規、規范市場價格秩序提出明確要求(12月15日《南京日報》)。
一看標題,第一反應就是這個價格高得離譜。因為按照生活常識,一碗面條賣125元,肯定是太貴了,即使是在一向以價高聞名的機場。但細讀新聞才發現并非完全如此,所謂的一碗面條實質上是一個“套餐”,包括“拉面1份,小菜兩葷兩素、飲品1杯以及45元西瓜汁”,標價125元,實際銷售價格為106元。如此算來,也談不上是天價。當然,還需要考慮這一份“面條”的量等實質性因素,才能對性價比作出比較精確的判斷。
我到過的機場不多,說話難免以偏概全,但這碗面條的價格,在國內的機場上基本上算是“行價”,既算不上“心狠手辣”的天價,也談不上是讓人“喜大普奔”的親民惠民價,屬于能不吃盡量不吃、非吃不可時還可承受的價格。
對于這碗奇怪的面條,到過機場的乘客大多數是見怪不怪的,倒是物價部門的反應讓人大跌眼鏡。首先,這一“天價面條”事件是通過輿情監測系統發現的,而不是在日常的市場巡查中發現的。誰不知道機場餐飲是價格高地,價格部門可有針對此類“敏感地帶”的經常性巡查機制?其次,物價部門調查的重點不是“是否明目標價”“定價有無報備”等價格欺詐常見的病癥,至少沒有在上述易發病癥上給出結論,而是模糊地指出該店價格較高,那么高多少,高在哪里,可有確切的依據?再次,所謂的“責令商家立即停止涉嫌虛高標價的行為”,可見是認可了該店虛高標價的,那么是否有相關的成本核算清單?最后,對商家提出的“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法規”等要求,可有明確、具體的整改措施?
事實上,機場餐飲價格畸高,一個關鍵的因素是店面的成本太高,商家不可能做虧本生意,這些高昂的租金以及入場費等必然會轉嫁到商品的成本上。物價部門能否公開機場面條的成本核算賬目,讓消費者看看吃下去的究竟是否屬于“天價面條”?這才是物價部門最應該做的。至于讓機場管理方加強監管,那簡直是笑話,誰不知道管理方是“東家”,讓他來卡自己的脖子,現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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