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旅客攜帶多功能充電寶登機遭拒
2017年1月14日廈門機場T3候機樓國內安檢現場查獲一旅客攜帶多功能式充電寶其包括:安全錐,蜂鳴報警器,刀片,手電筒。“你好,請問有帶充電寶,雨傘,電腦,ipad嗎。”前傳檢查員提醒旅客將包內物品取出單獨過檢,旅客將物品取出放在托盤內一個充電寶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拿起一看是一個多功能充電寶并且還不具備容量標識隨后告知開機員重點注意,待旅客安檢完后開包員告知該充電寶不能隨身攜帶帶上飛機也不能作為行李托運(容量標識不清,含有刀片,鋰電池禁止托運)只能快遞寄回或者放棄處理。
廈門安檢溫馨提醒:為了方便出行,請乘機前了解充電寶攜帶的相關規定,充電寶在限定的容量(160wh以內)內是可隨身攜帶,但不可托運。也請購買正規產品,禁止“三無”充電寶上飛機,仔細核對好相關的容量標識,不可攜帶模糊不清的充電寶乘機。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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