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安檢查獲旅客托運行李藏子彈
3月15日17:35分許,元翔廈門安護部T3檢查分部行檢開機員小朱同志在對MF8301(廈門至廣州)航班的行李進行檢查時,旅客曾女士一件行李內有兩個金屬顆粒狀(疑似子彈特征)的圖像引起開機員的注意,開機員立即判開檢,并網絡電話通知島上開包檢查員小孫同志,開包檢查員小孫同志根據開機員判讀的開檢區域實施檢查,經過排查后發現行李內有貳枚子彈(一枚為廢子彈,一枚為完好的步槍子彈);同時,按預案處理,控制該行李和攜帶者并將行李重新過X光機進行加強檢查,檢查未發現有其他違禁品。查明情況后報告當日值班領導,后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規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槍支彈藥類物品乘機,因執行公務需要帶此類物品的必須攜帶公安部出示的證明和持槍證,并提前做好申報,才可在安檢時順利通過。在此,廈門安檢溫馨提醒廣大旅客,不要攜帶違禁物品乘機,以免耽誤您的行程。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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