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機場完成國境口岸衛生許可證延續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國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的飲用水須符合有關衛生標準;提供飲用水的部門,必須向衛生檢疫機關申請衛生許可證。江西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在2020年所辦理的衛生許可證變更,將于今年6月20日到期。
能源保障部向南昌昌北機場海關提交了衛生許可證延續的申請,隨后南昌昌北機場海關對材料進行了審查并受理了申請,于5月26日組織專家對資料及現場進行了考核和檢查。核查人員將供水安全作為出發點,從站內布局、化驗消毒、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等方面著手,對照標準要求,認真開展核查。此外,核查人員還對水質安全有關的基本常識進行了宣傳,最終做出了準予延續的決定。
供水安全關系著旅客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境口岸衛生許可證的延續證明了機場供水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等相關要求。一方面,能源保障部將再接再厲,為南昌機場提供高質量的供水保障;另一方面,也為推進南昌機場“平安民航”建設和打造“綠色機場”注入了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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