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取消多項航企擴張限制 民營航空受益最大
在新航企審批重新開閘后,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民航局還下發文件,取消多項對航企設立分、子公司的限制。不僅如此,此前有意控制的機隊規模也逐漸放寬,這被業內普遍認為是民航局給航企擴張摘下緊箍咒,而民營航空很可能成為新政的最大受益者。
北京商報記者在民航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經營許可管理有關政策》中發現,之前關于“航空公司申請設立子公司,其機隊規模應達到50架以上且具有10年運營經驗”等內容并未出現在新政中。同時,民航局還取消對在旅客運輸量超1000萬人次以上機場設立航空公司分公司的數量限制,以及不再強行要求航空公司設立分公司時必須盈利。
“老政策對于航企成立分、子公司的規定太過苛刻,特別是對民營航空來說。按照之前的規定,除了國航、南航、東航以及海航這四大航空集團外,其他航空公司都很難符合設立分、子公司的條件。”一家不愿具名的民營航空公司高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
上述高管還指出,民航局本來就應把握住行業發展大方向,而不是過多地介入到具體的經營事務中。如設立多少家子公司、引入多少架飛機等應交由企業自主發展。試想,如果一個航空公司不安全、服務也不好,肯定會逐漸被市場淘汰,而不是由民航主管部門斷其生路。所以,此次新政給了航企一個更公平的市場環境。
而民航局稱此次放手是根據2013年民航工作會議提出的“依法行政、依托市場、簡政放權、促進發展”原則,適當調整航空公司經營許可管理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不過,民航局在新規中對于設立航空公司或子公司的投資規模提出了較高要求,并稱航空公司在投入運營后十年內不得轉讓全部股權,破產清算除外。“可見,民航局此次是有條件的放寬要求,由于航企利潤一向并不豐厚,再加上投資回報時間長,所以企業在擴張時也必須謹慎。”奧凱航空創始人劉捷音說。
“自從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國內航空公司的經營狀況一直不錯,這也給民航局放開航企設立分、子公司以基礎,”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師李磊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事實上,成立分、子公司主要是開拓挖掘當地市場,但主要城市的市場份額基本已經被三大航瓜分,而大型國有航企對于非熱門航線一向興趣不濃。這就給了民營航企很大的機遇,使其可以通過在二三線城市設立分、子公司來增強自身競爭力。”
不過,李磊也坦言,分、子公司設立越多,管理起來難度就越大。一直以來,中國航企的管理水平一向被認為并不出色,所以,放寬成立分、子公司等政策對于航企來說究竟能帶來多大益處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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