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拒載誰說了算
熙來攘往的機場,每天都有大量旅客在這里出發、抵達……僅僅是今年春運期間,全國民航的客運量預計就將達到4752萬人次。但是,此刻看到這行文字的讀者,您是否知道,即使是經常坐飛機的航空公司貴賓旅客,也不見得每一次出行都像預想中的那么順利。前不久,來自北京的某航空公司金卡旅客楊先生,就遭遇了被拒載的一幕。
頭上縫針 登機為何被拒載?
1月22日,到黑龍江亞布力體驗冰雪樂趣的北京乘客楊先生,在冰面上不慎摔傷,頭部被縫合了7針。受傷之后,他決定第二天乘機返京。
讓楊先生沒想到的是,由于沒有診斷證明,也未提前告知航空公司,他在哈爾濱機場的登機口被工作人員勸阻,未能趕上國航的飛機。隨后,他又改簽了東航的航班,乘務長讓其填寫了免責協議,但機長出于對旅客自身安全考慮還是決定勸退。無奈之下,楊先生只得選擇退票,改乘火車返京。
楊先生告訴本報記者,當時,他曾要求航空公司出示相關依據,并在客艙乘務員手冊中的確看到了明文規定。想不到,看上去似乎不起眼的外傷,竟會影響自己乘機。
民航總醫院普外科副主任醫師姜炬芳表示,頭外傷患者可能有顱內出血的情況,嚴重者甚至需要手術治療,因此在傷后1周登機比較穩妥。
姜炬芳還表示,傷后7天若沒事,通常就不會有問題。如果患者想盡早乘機,最好攜帶病例以及診斷證明書。
國內某航空公司資深乘務長鄭陽也認為,拒載是對旅客的健康負責。像楊先生這種情況屬于急性外傷,飛機的顛簸或起降階段的氣壓變化,都容易導致其傷口開裂甚至滲血。
然而,航空公司拒載受傷旅客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據呢?
有法可依 最終機長來決定
中國民航飛行學院運輸管理學院副教授許凌潔告訴記者,所謂特殊旅客,是指在身體或精神上需要予以特殊照顧的旅客。這其中,對于不適宜乘機的外傷患者,出于確保其人身安全的目的,承運人是可以拒絕載運的。
中國民航局在1996年公布施行并于2004年修訂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以下簡稱《國內客規》)是有關民航旅客、行李國內運輸的主要規章,其中規定:“重病旅客購票,應持有醫療單位出具的適宜乘機的證明,經承運人同意方可購票。”
許凌潔表示,《國內客規》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以下簡稱《民用航空法》)的下位法,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國內客規》第10章“乘機”第32條還規定:“無成人陪伴兒童、病殘旅客、孕婦、盲人、聾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運人規定的條件下經承運人預先同意并在必要時作出安排后方予載運。”
實際上,航空公司依據《國內客規》的要求,均制定了特殊旅客運輸規則,并將其適用范圍進一步細化。例如,國航就規定“近期遭受過嚴重外傷或進行過重大外科手術,傷口尚未完全愈合者”不予承運;東航則要求急性外傷患者出示24小時內有效的診斷證明書,方可允許其登機。
另外,根據《民用航空法》,“機長在其職權范圍內發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載人員都應當執行”。這就意味著,在判定哪些旅客不適宜乘機的問題上,最終機長來決定。
高空高壓 空中旅行須謹慎
有別于鐵路和公路運輸,民航運輸在高空高壓的機艙環境中,延伸出了其對于旅行安全的特殊需要。長途飛行,即使對于身體健康的旅客來說,也可能出現腿腳腫脹、身體疲勞的現象,身體不適的患者更需要格外注意。
要知道,機組人員并不具備急救的專業資格,也無法為旅客提供足夠的應急藥品和設備。如果同機旅客中沒有專業醫生,一旦出現緊急情況,將延誤救治。
鄭陽舉例說,曾有一名旅客在闌尾炎手術后5天就上飛機了,結果途中明顯感覺身體不適。隨后,機組立即啟動了急癥旅客應急處置程序。在飛機降落后,這名旅客就被急救車送往醫院了。
姜炬芳表示,在術后兩周內,可能出現出血、感染、吻合口瘺、切口裂開、呼吸道感染和靜脈血栓等情況。因此,患者最好在兩周甚至更久之后再乘坐飛機或者遵從醫囑。
此外,由于空中氣壓的變化,可能造成胎兒提前分娩,尤其是妊娠35周后的孕婦,更不宜乘坐飛機。再如,心、腦血管疾病患者最害怕的就是缺氧,而飛機在高空中飛行時,氧分壓以及氧濃度均低于地面,容易加重心肌缺血、腦缺血等病情,救治不及時就可能導致患者死亡。
還有像嚴重貧血的病人以及近期做過中耳手術的病人,都不宜選擇空中旅行方式。
隱瞞實情 圖僥幸得不償失
由于缺乏乘機安全常識,類似楊先生這樣事先不知情,抵達機場后才被航空公司拒絕承運的例子并不鮮見。也有一些特殊旅客擔心向航空公司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將導致自己無法乘機。然而,隱瞞的結果是要為此承擔健康風險,顯然得不償失。
民航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是國際航線,因旅客途中患病而選擇備降的話,航空公司需要多付出數十萬元的成本。但更重要的是,旅客本人要經受飛行途中的各種不適,不僅無法按原計劃抵達目的地,還要為此付出更多的時間和成本。
在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產品服務部副總經理梁爽看來,特殊旅客應加強自我保護的意識,最好到航空公司直屬售票點購票,工作人員會根據特殊旅客運輸規則,協助旅客做好風險防范。此外,特殊旅客也可以聯系航空公司的呼叫中心進行咨詢,或者在網站上查詢相關規定。
由于各家航空公司針對特殊旅客的承運標準不盡相同,旅客首先應確定所搭乘的航空公司。有高血壓、心臟病史或近期做過手術的旅客,最好提前咨詢醫生,并開具允許乘機的診斷證明書。
語焉不詳 民航客規待細化
2014年,國內旅客運輸量預計將達到3.9億人次,這對航空公司也提出了更高的服務要求。據悉,《國內客規》制定于20年前,與日益復雜的民航運輸環境相比,原有的部分法律規章顯得有些不夠明晰,而且語焉不詳。
因此,許凌潔建議,民航主管部門未來可以出臺指導性或規范性文件,科學界定不適宜乘機的疾病,比如可分類分級,以便航空公司統一操作,也便于告知旅客。
此外,航空公司所制定的特殊旅客運輸規則,屬于航空運輸合同的一部分,但無法做到人手一份,其對外公示的渠道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普通消費者往往事到臨頭,才發現因身體不適而不能乘機。這也是一些誤解和糾紛發生的原因。
而且在實踐中,旅客往往不會在購票時主動告知自己的健康狀況,航空公司也無主動詢問的環節,更缺少針對相關乘機風險的告知。因此,當患病旅客辦理值機手續時,工作人員只能憑“感覺”來判斷其是否適宜乘機,是否需要出具診斷證明書。
有鑒于此,許凌潔認為,航空公司應進一步明晰不適宜乘機疾病的規定,并對旅客更好地履行告知義務,通過更規范的操作,在法理性和合理性方面站穩腳跟。
新法頒布 旅客權益有保障
對于可以乘機的特殊旅客,中國民航局在部署今年春運工作時曾專門提及,要特別加強對殘疾人、老年人、無成人陪伴兒童等特殊旅客的關愛。與此相呼應的是,今年3月1日,《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
梁爽介紹,國航目前正在對這一辦法逐條進行認真消化,公司原有的承運規定也要隨之更新。
比如,以前殘疾人在辦理值機手續時必須交運自己的輪椅。但機場提供的輪椅由于規格不一、保養不太到位,旅客用起來并不習慣。按照新法,殘疾人可以坐自己的輪椅抵達登機口。
但對于航空公司來說,看似簡單的改變,往往意味著工作流程要重新調整。像輪椅到了登機口,就需要安排人力從廊橋運下去,再裝入散艙。
去年國航、東航還相繼梳理了針對特殊旅客的服務標準,在操作上進行了細化。今年1月,國航在運行控制中心設置了服務應急坐席,24小時值班,及時解決相關服務問題。東航則正在研究如何讓特殊旅客的購票申請線上化,從其實際需求出發,提供更多個性化、人性化的服務。
結語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發現,哪怕是經常乘坐飛機的常旅客,也有很多人對于航空公司的客運規則缺乏了解。
殘疾人、老年人、嬰兒、病患……雖然聽起來可能與自己關系不大,但即便是作為一名普通旅客,也可能有一天會因為某個意外變故而上不了飛機。楊先生所遭遇到的無奈,就是一例。
不過,像這樣的拒載實為保護。它也提醒民航運輸企業,需要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航空安全知識的普及教育。與此同時,廣大旅客也有必要掌握相關常識,主動了解航空公司的運輸規定,從而確保自己能夠順暢出行。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隨著經驗和知識的不斷積累,因類似事件而產生的誤解將越來越少。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希思羅機場賣賣賣哲學
- 下一篇:航空公司需創新發展之路 并非模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