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人員遭雷擊致命 航空安全不可小視
8月11日北京多地區電閃雷鳴,截至當晚20點統計顯示在北京總計落雷11028次。就在當天上午8點半左右,首都機場T3航站樓的公務機停機坪有一名男性清潔工在626機位工作時遭遇雷擊,機場急救中心醫務人員趕赴現場搶救,但最終該保潔人員因搶救無效而死亡。與該男子一起還有一名工作人員也遭遇雷擊,但此人身體無大礙。
首都機場身亡清潔工穿的工作服被雷擊破碎,目擊者稱,該男子身邊還有一部手機。但這名機場工作人員遭雷擊是否與用手機打電話有關還不能證實,目前,機場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這名清潔工的死因。
夏天雷雨多發,雷電傷人事件也多發。首都機場人員遭雷擊事件也給大家敲響警鐘,戶外防雷也很重要,需要注意安全。
機場安全管理涉及機坪作業人員
在民用機場運行管理規定中第148條中指出,所有在機坪從事保障作業的人員,均應當接受機場運行安全知識、場內道路交通管理、崗位作業規程等方面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在機坪從事相應的保障工作。未經機場管理機構批準,任何人員不得在機坪內從事與保障作業無關的活動。
針對機坪作業人員的管理,機場方面從培訓到各方面要求都很嚴格,就是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但雷擊又該如何規避呢?在培訓中肯定也會有在雷雨天氣作業時如何防止雷擊,但為何近年還是屢有發生機場工作人員被雷擊中事件,或許機場安全管理還應繼續加強,工作人員也應該加強自身安全保護意識。
另外,首都機場總結出公共區常見突發事件有:爆炸物威脅;房屋、設備設施失火;危險化學品泄漏;自然災害;醫學突發事件;突發旅客病患或傷害;旅客運輸服務異常,如快軌、巴士、擺渡斷流;設備設施突發故障。
針對突發事件首都機場要求,第一時間得知事件情況的單位,應當根據機場突發時間應急預案的報告程序,在兩分鐘內將突發情況報告運行值班室,運行值班室上報部門領導和相關部分進行及時處理。
此次的雷擊事件,從處理上來說,首都機場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但不幸這名遭遇雷擊的員工還是沒有保住生命。
各地機場工作人員及設施遭遇雷擊案例
2012年4月20日,兩名國航機務人員在首都機場做地面保障時遭雷擊。事發時,雷電通過工作人員頭戴的有線耳機,將兩人擊中。經過救治兩人身體無礙。他們戴著有線耳機是方便與乘務人員通話聯系,但按機場安全規定,雷雨天地勤人員不該戴有線耳機工作。當時雷電來得突然,他們沒及時將耳機取下便遭遇雷擊身體受傷。
2012年3月23日下午5時左右,一聲巨響,春雷直接擊中了青島機場北村導航臺NDB設備東側32米高的天線鐵塔。安裝在鐵塔頂部避雷針當場被擊碎墜落,機房的照明燈管也被擊得粉碎,由于備用發電機的控制板被擊壞,未能自動啟動,致使當時整個導航臺陷入一片黑暗。
2008年8月18日22時25分,申城上空電閃雷鳴,上航一架客機安全降落在虹橋機場后,22時40分左右上航機務部6名工作人員勤務等會在飛機右機翼下避雨,被雷電擊中。雷電疑經客機傳到地面,雷電擊中波音737-800客機上的避雷針或機翼,從而使電能震蕩傳播到地面上,形成一定范圍的電圈,在圈里的人都因此受到雷擊。
2007年7月浦東機場一名工作人員也因雷擊而死亡。近年機場工作人員遭雷擊事件不少,但致命確僅此兩例。
2006年7月12日6時18分,停飛在首都機場623機位的B5044波音737飛機遭遇雷擊,機身沒有留下明顯痕跡,一名監護飛機的安保公司隊員被擊倒,未造成外傷。
防雷擊:機場、航空公司人員看過來
對于機場機坪的工作人員而言其實產生最大威脅的是地閃,但在防護重點上應放在防范直接雷擊。
在機場的停機坪雷雨天氣避雷有一些相對安全的區域:
1﹒燈桿避雷相對安全區域:停機坪內以燈桿為中心,3~25米半徑所組成的同心圓環區域,雷閃時附近人員可以在此短暫躲避。
2﹒飛機避雷相對安全區域:雷雨天氣飛機機身3米外至16米內區域為避雷安全區域(C、D類飛機),雷雨天氣飛機機身3米外至22米內區域為避雷安全區域(E類飛機)。
3﹒登機廊橋下、立交橋下、下沉路面處、金屬棚頂的車輛內部為雷雨時的相對安全區域,可以臨時躲避。
知道了安全區域但對于需要在雷雨天氣下仍然還要在機場停機坪工作的人員來講,還是要注意一些防雷措施。只要按相關守則和制度操作,就應該不會出現意外。
雷雨天氣期間,機場工作人員禁止進行車輛流動加油作業;禁止進行機坪電氣類設備檢修和高空作業;暫停廊橋對接航空器;一些敞篷車輛,如傳送帶車、行李小拖車等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區域合理進行安全防護;工作人員尤其注意雷雨天氣不應在機身下躲避;盡量不要在停機坪撥打或接聽手機。
民航突發及特殊事件應加強應急預案
隨著我國由航空運輸大國向航空運輸強國邁進,國內外航空公司航班量激增,那么在航空運輸過程中發生各種復雜和多種不安全事故和突發的情況就會增加。機場工作人員遭遇雷擊也只是其中的個案,近年不論是在機場還是飛機航班上,各種事件頻發,有涉及安全的;有旅客糾紛的;還有旅客與工作人員發生矛盾的,在中國民航繼續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加強對這些突發和特殊事件的應急預案和管理機制。
今年3月深航醉酒旅客揚言要跳機,為保障旅客安全,機長將兩名旅客交給警察處理;兩個月后的5月15日上午,同是深航,其南京、西安、北京分別接到關于ZH9866航班、ZH9243航班、ZH9889航班的威脅信息,三地公安展開調查,與此同時,吉祥航空上海飛深圳的航班也接到威脅電話返航,后經查實都為虛假威脅航班信息;再回到今春的1月3日,一場大霧致昆明機場440個航班取消,近萬人滯留,導致昆明長水場面混亂沖突頻發。
針對民航突發事件,國務院領導指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是考驗政府行政能力的一個標尺,也是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務。要制定一整套科學有效的應急預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把各種可能出現的問題盡可能估計得充分一些,并且寧可估計得嚴重一些,把準備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確保一旦有事,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
再讓我們回顧一下2005年8月2日,法航A340飛機在加拿大多倫多機場著陸時沖出跑道后飛機起火燒毀的事故。因為機組及時的應急處置和多倫多機場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機上309人無一死亡。該機場處置事件的成功原因之一就于機場積累下來的應急演練經驗。這是我國民航也需要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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